2021年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时间:2021-11-28 16:44 浏览量:

  本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关于“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梳理权责清单,完善部门职责

  本中心于去年二月份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权责清单》与《泉州市教育局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本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实现同一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和全省通用目录保持一致,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同事项、同依据、同类型、同标准,2020年年底又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的“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工作,再次梳理完善本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

  2.绑定“五级十五同”,完成审批改革

  2020年年底,本中心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的部署要求,对照省教育厅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基础目录清单管理系统”公布的目录清单,对本局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认真细化梳理并进行关联绑定。于今年2月3日又在省网绑定增加“变更营利性民办机构为非营利性民办机构的审批”事项,目前教育分中心共有32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一窗受理,一趟不用跑占比由65.5%提升至100%,全流程网办占比由10.4%提升至78%,即办率由28%提升至56%,其中行政许可即办率由0提升至30%。

  3.梳理“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审批

  本中心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机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6〕180号)文件精神,及在去年全省范围内规范统一设定全省办事引领标准形成《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对进驻事项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一是进一步规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权,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细化事权、分类确定权限、逐项逐岗梳理自由裁量权。二是进一步细化现场踏勘标准清单,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法律法规规定需组织现场踏勘的,对有关现场踏勘的政策文件条款进行重新梳理,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本中心现有32项进驻事项,已全部梳理完毕,其中7项服务事项需要组织现场踏勘,也再次推行“打勾式”现场踏勘。

  4.推动审批授权,提升服务效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提升审批办件服务效率,本中心于2020年3月又对进驻事项进行授权,把“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换发”与“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两个承诺件转化为即办件。11月根据省 “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工作,再次充分授权至窗口人员,进一步简化办理时限和环节,提高即办事项占进驻事项的比例,提高即办率和办结率。目前,教育分中心进驻事项32项,即办事项18项,占比56%。

  5.简化办事流程,高效服务群众

  2020年以来,本中心积极参与审批事项改革创新工作,依据最新印发的单位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完成“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工作后,更是把进驻的32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列为“一趟不用跑”,“一趟不用跑”占比由原来的65.5%提升至100%,大力提高网上办理事项开通率,全面推广审批结果快递送达服务,优化审批流程,高效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窗口的次数。

  6.开通网上办理,推进智能审批

  本中心进一步贯彻执行《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树立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思想导向,以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在完成县一级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工作后,大力推进网上办理智能审批工作,32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全流程网办事项25项,占比由原来的10.4%提升至78%,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0.81%,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

  7.取消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本中心在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的文件精神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于2020年7月取消“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换发”项目中变更地址名称的公安部门证明材料,今年初取消“县(区)管干部申请更改学历学位的审核”项目中的“正式在职在编证明”后,4月份又取消此项目中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进一步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8.生成电子证照,强化调用功能

  本中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深化应用的通知》(闽发改数综〔2018〕447号)要求,与泉州电子证照库的数据对接,已完成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教师资格证两种证照模版的配置。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结的前置必要环节,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再次实现电子证照的生成推送和实时调用功能,在行政审批服务办理过程中允许公众不再提交纸质证照,窗口办事人员可通过查询电子证照库获取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

  9.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本中心“放管服”工作到位,没有随意增设审批环节和条件,不存在审批超时及“体外循环”, 审批流程、办事指南与便民服务非常规范,对群众诉求件的办理不存在互相推诿、答非所问等现象,努力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2020年下半年至今办件数580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1.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问题

  由于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到位,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的数据无法与相关应用平台对接,如营利性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等事项审批后,相关信息无法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仍需工作人员另外在两个平台录入相关数据。

  2.关于电子证照实时调用的问题

  由于目前只实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的实时调用功能,尚有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房产证等证照未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无法推进线上办事材料关联引用,实现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的普遍应用,真正拓展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因此,在行政审批服务办理过程中,仍需申请人提交部分纸质证照。

  3.关于可信电子文件调用的问题

  实现大部分电子证照的实时调用功能后,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很多证明类材料,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改变建筑用途审核合格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居住证等等,这为办事群众带来极大的不便。

  4.关于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 制度的问题

  虽然已建立 “一事一评”制度,但因系统问题,尚无法为每个窗口安装 “一事一评”评价器,服务对象在办完每件事后无法对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更直接、更快捷的现场评价。

  三、工作计划

  1.建立评价制度。为每个窗口安装 “一事一评”评价器,服务对象在办完每件事后对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评价,使评价方式更直接、更快捷。

  2.推行并联审批。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做好网络的联接,实行网上审批,真正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3.推进审批改革。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研究推行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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