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濠江路 1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88711016。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石狮市永宁镇西门街后7号 |
撤销在龚荣福名下址在石狮市永宁正西门街后7号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19)石狮市不动产权第0010826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 |
申请人龚荣福因申请登记权属材料原件未遗失,与事实不符。 |
公告单位: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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