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04 09:03 浏览量:

  经调查,下列10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2024年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该10家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10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该10家社会组织在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本机关进行联系,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本机关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6楼

  联系电话:88629621

  石狮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石狮市新蕾幼儿园

523505815673265708

2

石狮市菲华幼儿园

52350581567324567E

3

石狮市未来之星幼儿园

52350581567325682X

4

石狮市嘉禾幼儿园

52350581084349735W

5

石狮市青苗第二幼儿园

52350581091392117J

6

石狮市哈乐幼儿园

52350581315792452W

7

石狮市鑫乐第二幼儿园

52350581335745581M

8

石狮市江夏老年护理院

523505817917857042

9

石狮耀强名厨俱乐部

52350581699016531M

10

石狮市广告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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