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名称
2022年广告经营者双随机综合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
三、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一)抽查对象
本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广告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检查人员
通过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中的“人员随机选派”抽取确定。
四、抽查方式及内容
1.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
2.抽查内容。
(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2)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批准文件的有效期是否过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是否按批准文件发布广告。
(3)是否存在违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教育培训、非法集资、烟草(含电子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广告和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检查。
(4)是否存在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以及对文娱领域相关广告导向的检查。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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