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市火灾形势分析的通报
时间:2022-01-29 09:46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全火灾718起,其中建筑物类火灾221起,非建筑物类火灾、垃圾废弃物及其他火灾497起,直接财产损失约为536.94万元,抢救财产价值约为5809万元,保护财产价值10042万元,火灾总数占比泉州8.6%,建构筑物类火灾占比泉州9.5%10万人口接警率约292.7,高于泉州市238.910万人口火灾发生率104.7,(泉州市91.8);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0,(泉州市0.15),火灾起数位列泉州市第4,亡人火灾零发生

一、全市火灾情况分布

(一)从起火区域分析。

1.火灾总数区域分布情况。火灾发生超100起的镇街,依次为:蚶江镇121起(占全市16.85%)、宝盖镇111起(占全市15.45%)、灵秀镇109起(占全市15.18%)、永宁镇107起(占全市14.9%),4个镇街火灾起数占全市火灾总数56.8%

2.建构筑物火灾区域分布情况。建构筑物火灾发生超20起的镇街依次为:湖滨街道47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21.2%)、灵秀镇45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20.3%)、凤里街道30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13.5%)、宝盖镇28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12.6%)、蚶江镇22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9.9%)。市区两镇两办为建构筑物火灾高发区,共发生建构筑物火灾150起,占比建构筑物火灾总数67.9%。其中,湖滨街道全年81起火灾中,有47起是建构筑物火灾。

(二)从起火场所分析。

 
 

1.居住类场所火灾比重居高不下。今年以来火灾多发的场所类型为居住场所(含住宅、宿舍)火灾144起,占建构筑物火灾总数的65.2%,居住类场所火灾占比泉州9.3%。其中,电气线路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电气火灾和油锅起火、燃气炉具故障及使用不当、敬神祭祖等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居住类场所火灾总数的71.5%。

2.厂房仓库类火灾多发。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生28起厂房仓库火灾,厂房仓库类火灾占比泉州7.8%,从起火原因来看,厂房、仓库火灾中因电气线路接触不良、短路、过负荷、电器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为16起(占厂房仓库火灾总数57.1%),因焊割、机械设备类故障等生产作业不当因素引发火灾的为6起(占厂房仓库火灾总数21.4%)。厂房仓库类火灾多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没有认真履行企业消防安全职责,从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对相关企业消防器材配备、电气线路套管、安全通道疏堵、易燃材料整改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并充分运用智慧消防平台助推相关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消防安全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智能化管控。

较为典型的厂房仓库类火灾有:1.石狮市蚶江镇“1.16”华丰纸箱厂火灾,过火面积约为920㎡,直接财产损失约28.5万元,起火原因为不能排除外来火源或遗留火种引起火灾,财产损失较大。2.石狮市蚶江镇“9.30”港口大道一废料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直接财产损失36.2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火灾烧损简易搭盖厂房一栋及仓库内堆放的碎布料、机台若干。3.石狮市锦尚镇“10.22”印染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1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82万元元,起火原因为定型机尾气净化器油烟管道起火,火灾烧烧毁一台净化器。

3.草地、垃圾及废品收购类火灾占比最大。草地、森林火灾及露天堆垛等非建构筑物火灾共356起(占全市火灾总数49.6%,非建构筑物类火灾占比泉州7.5%),出动最多的前三个镇街依次为蚶江镇82起,永宁镇73起,宝盖镇58起;垃圾及废品回收场所等火灾89起(占全市火灾总数12.4%),出动最多的四个镇街依次为灵秀镇19起,湖滨街道14起,永宁镇12起,宝盖镇12起,其中宝盖镇苏厝村、永宁镇孝女姑为垃圾火灾高发点。

(三)从起火原因分析。

1.电气火灾及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多。今年以来,火灾多发的起火原因为电气火灾引发火灾165起(占全市火灾总数23%),遗留火种引发火灾162起(占全市火灾总数22.6%),从分析不难看出,部分群众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等问题,亟需加强消防常识宣传,普及用火用电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2.焊割火灾风险隐患较高。全年由违规焊割作业引发的火灾已达6起,其中2起火灾险些酿成重大火灾。违规使用焊割动火作业向来是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焊割过程中,四处飞溅的焊渣,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火灾危险性较大。违规动火作业应始终作为火灾防控的重点。

较为典型的焊割火灾为:石狮市益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2.6”益安停车场,烧毁停车场内报废摩托车等其他物品,过火面积500,起火原因为无证工人违规使用电焊切割报废摩托车。

二、近期重点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醒

为扎实做好近期重点工作和冬春火灾防范工作,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树木、草地火灾巡防力度。冬春季节,枯草、树木等易燃物增多,是火灾高发期,要常态化抓好树木、草地火灾防控,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乡镇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加大巡防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风险。严禁群众在易燃物堆垛、林区等地带附近进行烧荒、烧杂草、烧草木灰、燃放鞭炮、野炊、烧纸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并提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减少树木、草地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聚焦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查缺补漏,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疏散预案,通过行政中心消防窗口,预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规范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入冬以来,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室内活动增多,诱发火灾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火灾风险交织叠加,要时刻警惕住宅小区小火亡人发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提升住宅小区火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并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楼宇电梯广告等宣传阵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学习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同时,积极推动住宅小区安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确保用气安全。

(四)注意明火作业安全。对动用明火作业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属地单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建筑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清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可燃物,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和火灾易受伤人群特点,高频次播放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提醒群众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利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推广全民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对消防的了解,丰富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载体。通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典型火灾案例,剖析问题、剖析教训,以案明责、以案说法,提高群众的消防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2021年全年火灾情况统计表

 

 

 

石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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