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
时间:2021-04-01 15:11 浏览量: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

 

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

 

程序

办理

 

结果

1 狮城管罚

 

〔2021〕004号

熊建文 2021年3月11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熊建文于2021年3月1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 狮城管凤罚

 

〔2021〕005号

王为明 2021年3月4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王为明于2021年3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盛路153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 狮城管凤罚

 

〔2021〕006号

杨林烽  2021年3月7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杨林烽于2021年3月7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云巷87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 狮城管凤罚

 

〔2021〕007号

周培源 2021年3月7日 擅自设置

 

户外广告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周培源于2021年3月7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翔巷5号设置“石狮市许招庆内科诊所”店面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 狮城管凤罚

 

〔2021〕008号

陈绍波 2021年3月8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陈绍波于2021年3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子芳路995号旁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 狮城管凤罚

 

〔2021〕009号

谢聪元 2021年3月13日 擅自设置

 

户外广告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谢聪元于2021年3月13日在石狮市八七路1811号设置“海天刨冰”店面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7 狮城管凤罚

 

〔2020〕010号

熊兴均 2021年3月11日 随意堆放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熊兴均于2021年1月13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耀巷28-30号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8 狮城管凤罚

 

〔2020〕011号

泉州诚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7日 未及时清理

 

无序停放的

共享单车

行政

 

处罚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泉州诚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清理于2021年3月7日在石狮市长宁路110号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9 狮城管凤罚

 

〔2021〕012号

茅宗建 2021年3月22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茅宗建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新兴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0 狮城管凤罚

 

〔2021〕013号

陈友谊 2021年3月22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陈友谊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镇中路540-1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1 狮城管凤罚

 

〔2021〕014号

胡地长 2021年3月24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胡地长于2021年3月2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33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2 狮城管凤罚

 

〔2021〕015号

陈明瑜 2021年3月26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陈明瑜于2021年3月26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东翔路97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3 狮城管凤罚

 

〔2020〕016号

泉州泓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1日 未及时清理

 

无序停放的

共享单车

行政

 

处罚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泉州泓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清理于2021年3月21日在长宁路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4 狮城管凤罚

 

〔2021〕017号

杨吉荣  2021年3月3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杨吉荣于2021年3月30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香江路767号旁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5 狮城管凤罚

 

〔2021〕018号

张小玲 2021年3月30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张小玲于2021年3月30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后花社区星学巷43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6 狮城管凤罚

 

〔2021〕019号

袁斌 2021年3月3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袁斌于2021年3月30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7 狮城管凤罚

 

〔2021〕020号

陈梅香 2021年3月31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陈梅香于2021年3月3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8 狮城管凤罚

 

〔2021〕021号

李良兰 2021年3月31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李良兰于2021年3月3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镇中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9 狮城管凤罚

 

〔2021〕022号

许金评  2021年3月31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许金评于2021年3月3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0 狮城管凤罚

 

〔2021〕023号

张云书 2021年3月31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张云书于2021年3月3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1 狮城管湖罚〔2021〕004号 徐任东 2021年3月4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徐任东于2021年3月4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湖东中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2 狮城管湖罚〔2021〕005号 江三记 2021年3月6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江三记于2021年3月6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永丰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3 狮城管湖罚〔2021〕006号 李英香 2021年3月8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李英香于2021年3月8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九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4 狮城管湖罚〔2021〕007号 苏清海 2021年3月10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苏清海于2021年3月1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兴东九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5 狮城管湖罚〔2021〕008号 黄万凡 2021年3月10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黄万凡于2021年3月1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九二东路状元富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6 狮城管湖罚〔2021〕009号 代广芹 2021年3月1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代广芹于2021年3月12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宝岛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7 狮城管湖罚〔2021〕010号 符云桃 2021年3月1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符云桃于2021年3月12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8 狮城管湖罚〔2021〕011号 胡望生 2021年3月15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胡望生于2021年3月15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永丰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9 狮城管湖罚〔2021〕012号 董巧云 2021年3月7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董巧云于2021年3月16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永丰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0 狮城管湖罚〔2021〕013号 牟术普 2021年3月16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牟术普于2021年3月16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人民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1 狮城管湖罚〔2021〕014号 邓吉生 2021年3月22日 随意

 

散发广告

行政

 

处罚

《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邓吉生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琼林南路第二小学门口随意散发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2 狮城管湖罚〔2021〕015号 郑再兴 2021年3月27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郑再兴于2021年3月27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湖滨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3 狮城管灵罚

 

〔2021〕020号

谢维五 2021年3月5日 随意倾倒

 

生活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谢维五于2021年3月5日在石狮市灵秀镇外西环路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4 狮城管灵罚

 

〔2021〕021号

蔡衍长 2021年3月15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蔡衍长于2021年3月15日在石狮市八七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5 狮城管灵罚

 

〔2021〕022号

李效松 2021年3月15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李效松于2021年3月15日在石狮市狮城大道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一般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6 狮城管宝罚

 

〔2021〕007号

严加文 2021年3月1日 随意倾倒

 

生活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严加文于2021年3月1日在石狮市宝盖镇松茂花苑旁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7 狮城管宝罚

 

〔2021〕008号

王铁霖  2021年2月26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王铁霖于2021年2月26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宝岛路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8 狮城管宝罚

 

〔2021〕009号

邱清德   2021年3月1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邱清德于2021年3月1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宝岛路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9 狮城管宝罚

 

〔2021〕010号

高俊克  2021年3月3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高俊克于2021年3月3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0 狮城管宝罚

 

〔2021〕011号

张怀杰  2021年3月3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张怀杰于2021年3月3日在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1 狮城管宝罚

 

〔2021〕012号

吴自然 2021年3月3日 随意倾倒

 

生活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吴自然于2021年3月3日在石狮市宝盖镇松茂花苑旁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2 狮城管宝罚

 

〔2021〕013号

陶卫华 2021年3月10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陶卫华于2021年3月1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雪上村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3 狮城管宝罚

 

〔2021〕014号

方廷伟 2021年3月10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方廷伟于2021年3月1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雪上村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4 狮城管宝罚

 

〔2021〕015号

武海峰 2021年3月16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武海峰于2021年3月16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鞋城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5 狮城管宝罚

 

〔2021〕016号

陈吉平  2021年3月16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陈吉平于2021年3月16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鞋城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6 狮城管宝罚

 

〔2021〕017号

肖翠玲 2021年3月2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肖翠玲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香江东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7 狮城管宝罚

 

〔2021〕018号

戴光静 2021年3月2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戴光静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香江东路锦峰菜市场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8 狮城管宝罚

 

〔2021〕019号

吴东琼 2021年3月2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吴东琼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宝盖镇香江东路锦峰菜市场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9 狮城管宝罚

 

〔2021〕020号

何泽银  2021年3月3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何泽银于2021年3月30日在石狮市宝盖镇科技园锦逸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0 狮城管蚶罚

 

〔2020〕001号

韩振锋 2021年3月9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韩振锋于2021年03月09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1 狮城管蚶罚

 

〔2020〕002号

韩振锋 2021年3月9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韩振锋于2021年03月09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2 狮城管蚶罚

 

〔2020〕003号

张良伟 2021年3月16日 乱涂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张良伟于2021年3月16日在石狮市蚶江镇湿地公园乱涂写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3 狮城管蚶罚

 

〔2020〕004号

许付丽 2021年3月22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许付丽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蚶江镇蚶江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4 狮城管永罚

 

〔2021〕012号

何郑 2021年2月26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何郑于2021年2月26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2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5 狮城管永罚

 

〔2021〕013号

郭理想 2021年3月3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郭理想于2021年3月3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6 狮城管永罚

 

〔2021〕014号

余春华 2021年3月3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余春华于2021年3月3日在石狮市永宁镇黄金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7 狮城管祥罚

 

〔2021〕002号

程泉付 2021年3月17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程泉付于2021年3月17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宝狮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8 狮城管祥罚

 

〔2021〕003号

徐圣社 2021年3月22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徐圣社于2021年3月22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码头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9 狮城管祥罚

 

〔2021〕004号

付书武 2021年3月25日 乱张贴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付书武于2021年3月25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前山工业区、大堡工业区张贴4处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0 狮城管祥罚

 

〔2021〕005号

吴吉 2021年3月25日 乱张贴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吴吉于2021年3月25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前山工业区、大堡工业区张贴4处小广告,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1 狮城管祥罚

 

〔2021〕006号

蔡金昌 2021年3月26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蔡金昌于2021年3月26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祥渔安息堂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2 狮城管祥罚

 

〔2021〕007号

张小平 2021年3月26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张小平于2021年3月26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祥渔安息堂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3 狮城管鸿罚〔2021〕004号 谢永延 2021年3月8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谢永延于2021年3月8日在石狮市鸿山镇伍鸿路运输沙土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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