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
时间:2021-12-01 09:15 浏览量: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

 

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

 

程序

办理

 

结果

1 狮城管凤罚〔2021〕086号 李荣山 2021年11月1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李荣山于2021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菜市场门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 狮城管凤罚〔2021〕087号 吴荣彬 2021年11月1日 随意堆

 

放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吴荣彬于2021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石泉二路70号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 狮城管凤罚〔2021〕088号 朱见华 2021年11月1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朱见华于2021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18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 狮城管凤罚〔2021〕089号 袁炼 2021年11月2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袁炼于2021年11月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年路70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 狮城管凤罚〔2021〕090号 唐明明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唐明明于2021年10月2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群英南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 狮城管凤罚〔2021〕091号 张宏祥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张宏祥于2021年10月2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群英南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7 狮城管凤罚〔2021〕092号 吴继志 2021年11月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吴继志于2021年11月3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金盛路599-5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8 狮城管凤罚〔2021〕093号 唐开福 2021年11月4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唐开福于2021年11月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翔巷47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9 狮城管凤罚〔2021〕094号 夏亮亮 2021年11月5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夏亮亮于2021年11月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0 狮城管凤罚〔2021〕095号 马波波  2021年11月5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马波波于2021年11月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信兴路3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1 狮城管凤罚〔2021〕096号 颜贻筑 2021年11月5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颜贻筑于2021年11月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延盛路237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2 狮城管凤罚〔2021〕097号 边成池 2021年11月8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边成池于2021年11月8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菜市场门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3 狮城管凤罚〔2021〕098号 沈伟兵 2021年11月9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沈伟兵于2021年11月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南洋路支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4 狮城管凤罚〔2021〕099号 洪海泳 2021年11月9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洪海泳于2021年11月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轻机路8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5 狮城管凤罚〔2021〕100号 赵国强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赵国强于2021年11月10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长宁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6 狮城管凤罚〔2021〕101号 林清遥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林清遥于2021年11月1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信兴路75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7 狮城管凤罚〔2021〕102号 江义平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江义平于2021年11月11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聚仁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8 狮城管凤罚〔2021〕103号 胡昊蕴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胡昊蕴于2021年11月1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星学巷71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19 狮城管凤罚〔2021〕104号 杨小龙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杨小龙于2021年11月1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0 狮城管凤罚〔2021〕105号 胡福和 ############# 随意堆

 

放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胡福和于2021年11月1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群英中路4号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1 狮城管凤罚〔2021〕106号 赖日向 2021年11月19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赖日向于2021年11月1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宝岛中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2 狮城管凤罚〔2021〕107号 姜庭注 2021年11月19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姜庭注于2021年11月1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振兴路49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3 狮城管凤罚〔2021〕108号 王毛孩 2021年11月19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王毛孩于2021年11月1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鸳鸯池公园南门门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4 狮城管凤罚〔2021〕109号 李国军 2021年11月22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李国军于2021年11月22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创业路88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5 狮城管凤罚〔2021〕110号 蔡景远 2021年11月23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蔡景远于2021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宝岛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6 狮城管凤罚〔2021〕111号 赖继武 2021年11月24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赖继武于2021年11月2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仁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7 狮城管凤罚〔2021〕112号 刘圆 2021年11月24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刘圆于2021年11月2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仁和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8 狮城管凤罚〔2021〕113号 解亚 2021年11月24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解亚于2021年11月2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仁和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29 狮城管凤罚〔2021〕114号 夏洪贵 2021年11月25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夏洪贵于2021年11月2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仑兴路211号宏伟首府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0 狮城管凤罚〔2021〕115号 吴占桥 2021年11月25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吴占桥于2021年11月25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鸳鸯池东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1 狮城管凤罚〔2021〕116号 米海军 2021年11月26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米海军于2021年11月26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信兴路路口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2 狮城管湖罚〔2021〕073号 李国军 #############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李国军于2021年10月29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湖东中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3 狮城管湖罚〔2021〕074号 卢显林 2021年11月3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卢显林于2021年11月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嘉禄路60号门口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4 狮城管湖罚〔2021〕075号 李土城 2021年11月1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李土城于2021年11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农贸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5 狮城管湖罚〔2021〕076号 张三民 2021年11月1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张三民于2021年11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宝塘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6 狮城管湖罚〔2021〕077号 桂秋贵 2021年11月17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桂秋贵于2021年11月17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九二东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7 狮城管湖罚〔2021〕078号 张婷婷 2021年11月2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张婷婷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宝岛中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8 狮城管湖罚〔2021〕079号 宁玲芳 2021年11月2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宁玲芳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宝岛中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39 狮城管湖罚〔2021〕080号 邹孔娟 2021年11月2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邹孔娟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花园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0 狮城管湖罚〔2021〕081号 唐成海 2021年11月20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唐成海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1 狮城管湖罚〔2021〕082号 苑仁超 2021年11月2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苑仁超于2021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九二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2 狮城管湖罚〔2021〕083号 张小巧 2021年11月2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张小巧于2021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金顶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3 狮城管湖罚〔2021〕084号 黄春生 2021年11月23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黄春生于2021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蓉园东星21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4 狮城管湖罚〔2021〕085号 施晓妮 #############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施晓妮于2021年11月2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方长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5 狮城管灵罚〔2021〕041号 中建卓越建设(贵安新区)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建卓越建设(贵安新区)有限公司承接石狮市金辉城D区项目后,于2021年11月上旬,在石狮市北环路项目用地内,进行主体施工,施工作业时间段为早上06:00至11:00,下午13:00至17:30,晚上有时候施工至凌晨,存在午间、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6 狮城管宝罚〔2021〕043号 福建新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分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福建新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分公司承接石狮市建发央座小区项目后,于2021年11月上旬,在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南侧项目用地内,进行基础、主体施工,施工作业时间段为早上06:00至11:30,下午13:00至22:00,特殊情况有时候施工至凌晨,存在午间、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7 狮城管宝罚〔2021〕044号 福建新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分公司 2021年11月8日 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

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福建新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石狮分公司承接石狮市建发央座小区项目后,于2021年11月上旬,在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南侧项目用地内,进行基础、主体施工,施工作业时间段为早上06:00至11:30,下午13:00至22:00,特殊情况有时候施工至凌晨,存在午间、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8 狮城管永罚〔2021〕022号 卢文曲 2021年11月2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卢文曲于2021年11月2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49 狮城管永罚〔2021〕023号 薛小平 2021年11月2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薛小平于2021年11月2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0 狮城管永罚〔2021〕024号 付忠国 2021年11月5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付忠国于2021年11月5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沿海大通道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1 狮城管永罚〔2021〕025号 罗廷文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罗廷文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2 狮城管永罚〔2021〕026号 肖中红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肖中红于2021年11月20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3 狮城管永罚〔2021〕027号 王松超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王松超于2021年11月26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旭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4 狮城管永罚〔2020〕028号 李选奎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李选奎于2021年11月26日在石狮市永宁镇石永二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6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5 狮城管永罚〔2020〕029号 柯常青 2021年11月28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柯常青于2021年11月28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石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6 狮城管永罚〔2020〕030号 孙金波 2021年11月28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孙金波于2021年11月28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石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7 狮城管永罚〔2020〕031号 王海超 2021年11月28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王海超于2021年11月28日在石狮市永宁镇共富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8 狮城管永罚〔2020〕032号 舒海林 #############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舒海林于2021年11月2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古卫大道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59 狮城管祥罚〔2021〕036号 许天示 2021年11月2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许天示于2021年11月2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后湖段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轻微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0 狮城管祥罚〔2021〕037号 张小春 2021年11月9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张小春于2021年11月9日在石狮市祥芝镇环村东路运输物料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一般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1 狮城管鸿罚〔2021〕039号 苟安林 2021年11月25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自然人苟安林于2021年11月25日在石狮市鸿山镇伍鸿路运输沙石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2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62 狮城管锦罚〔2021〕037号 黄志强 ############# 乱倒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自然人黄志强于2021年11月11日在石狮市锦尚镇沿海大道乱倒生活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11日 一般

 

程序

自行

 

缴纳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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