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
时间:2022-04-01 14:54 浏览量:

  序

  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当事人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

  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

  程序

  办理

  结果

1

  狮城管凤罚

  〔2022〕001号

程世昌 2022年3月9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程世昌于2022年3月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和平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2

  狮城管凤罚

  〔2022〕002号

李挑 2022年3月9日

  擅自占道

  堆放物料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自然人李挑在2022年3月9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金盛路400号占道堆放物料,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9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3

  狮城管凤罚

  〔2022〕003号

许广建 2022年3月10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许广建于2022年3月10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鸳鸯池南路2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0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4

  狮城管凤罚

  〔2022〕004号

何琦 2022年3月14日

  擅自设置

  户外广告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自然人何琦于2022年3月14日在石狮市凤里街道金盛路567号设置“鼻保姆专营店”店面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5

  狮城管湖罚

  〔2022〕009号

关廷全 2022年3月5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关廷全于2022年3月5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花园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6

  狮城管湖罚

  〔2022〕010号

王秀珍 2022年3月14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王秀珍于2022年3月14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宝石路擅自占道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7

  狮城管永罚

  〔2021〕009号

袁中飞 2022年3月4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袁中飞于2022年3月4日在石狮市永宁镇西岑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8

  狮城管永罚

  〔2021〕010号

李选奎 2022年3月3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李选奎于2022年3月3日在石狮市永宁镇军事公园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9

  狮城管永罚

  〔2021〕011号

汪日普 2022年3月7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汪日普于2022年3月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花海谷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0

  狮城管永罚

  〔2021〕012号

 施中发 2022年3月7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施中发于2022年3月7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祥路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一般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7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1

  狮城管永罚

  〔2021〕013号

王朝进 2022年3月13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王朝进于2022年3月13日在石狮市永宁镇永梅路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2

  狮城管永罚

  〔2021〕014号

张文添 2022年3月14日

  擅自

  占道经营

  行政

  处罚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然人张文添于2022年3月14日在石狮市永宁镇姑嫂塔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4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3

  狮城管祥罚

  〔2022〕008号

王献军 2022年3月8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王献军于2022年3月8日在石狮市祥芝镇赤湖村山兜路段运输物料途中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4

  狮城管祥罚

  〔2022〕009号

蔡自奕 2022年3月15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蔡自奕于2022年3月15日在石狮市祥芝镇共富路后湖村段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5

  狮城管鸿罚

  〔2022〕003号

刘雪兵 2022年3月15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刘雪兵于2022年3月15日在石狮市鸿山镇石祥路运输煤渣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一般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5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6

  狮城管鸿罚

  〔2022〕004号

李炳辉 2022年3月13日

  运输车辆

  泄漏遗撒

  行政

  处罚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自然人李炳辉于2022年3月13日在石狮市鸿山镇石祥路运输煤渣途中无密封、包扎、覆盖,沿途泄漏、遗撒,造成严重的路面污染,影响市容形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13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17

  狮城管锦罚

  〔2022〕002号

汤养露 2022年3月8日

  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

  行政

  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汤养露于2022年3月8日在石狮市锦尚镇九牧旁边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2年3月8日

  一般

  程序

  自行缴

  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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