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第一批
时间:2023-11-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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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号 |
当事人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狮城管罚〔2023〕026号 | 林彩云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林彩云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2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2 | 狮城管罚〔2023〕027号 | 林建川 | 2023年11月2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林建川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2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3 | 狮城管罚〔2023〕028号 | 陆胜旺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陆胜旺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4 | 狮城管罚〔2023〕029号 | 邹文生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邹文生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5 | 狮城管罚〔2023〕030号 | 周四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周四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6 | 狮城管罚〔2023〕031号 | 黄新源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黄新源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7 | 狮城管罚〔2023〕032号 | 辛亚招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辛亚招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8 | 狮城管罚〔2023〕033号 | 范晓海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范晓海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9 | 狮城管罚〔2023〕034号 | 林婉芬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林婉芬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0 | 狮城管罚〔2023〕035号 | 张华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张华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1 | 狮城管罚〔2023〕036号 | 庹立军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庹立军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2 | 狮城管罚〔2023〕037号 | 胡进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胡进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3 | 狮城管罚〔2023〕038号 | 赵贵英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赵贵英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4 | 狮城管罚〔2023〕039号 | 刘言伟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刘言伟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5 | 狮城管罚〔2023〕040号 | 罗洪军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罗洪军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6 | 狮城管罚〔2023〕041号 | 吴炎熙 | 2023年11月3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吴炎熙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3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17 | 狮城管罚〔2023〕042号 | 曾凯 | 2023年11月6日 | 擅自占道经营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然人曾凯于2023年11月1日在石狮市学府路纺织学院大门周边占道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及《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 2023年11月6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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