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01-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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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立案时间 | 当事人 | 案由 | 案件来源 | 违法情况 | 违反法规 | 处罚决定 | 执法人员 |
1 | 2025.1.3 | 上港咨询管理(福建)有限公司、杨国平、王明喜 | 上港咨询管理(福建)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屋面的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5m,属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检查案 | 执法建议书(2024年度执建4-3号) | 2024年12月30日。在泉州市住建局开展的2024年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石狮市奇龙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厂房的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屋面葡萄架单梁(标高29.500)的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5m,属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检查,涉嫌未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为上港咨询管理(福建)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杨国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王明喜。 |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 2025.1.24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对上港咨询管理(福建)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壹万元的处罚;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项目经理杨国平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安全员王明喜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施正取、蔡朝晖 |
2 | 2025.1.3 | 福建省翔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刘洁琼、林于清 | 福建省翔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案 | 执法建议书(2024年度执建4-3号) | 2024年12月30日,在泉州市住建局开展的2024年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石狮市奇龙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结合屋面葡萄架单梁(标高29.500)的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5m,属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其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该项目的监理单位为福建省翔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刘洁琼,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林于清。 |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 2025.1.24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对福建省翔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壹万元的处罚;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刘洁琼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监理员林于清处罚款壹仟元的处罚。 | 施正取、蔡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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