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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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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11-25 |
纪锦情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版)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 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6-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一、非法人工繁育石珊瑚:处石珊瑚价值1.5倍罚款,计11381.25元。 二、非法出售石珊瑚:没收违法所得4855元,并处石珊瑚价值4倍罚款,计2946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45696.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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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1-4 |
闽狮渔05319魏文服未按照规定配备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行政处罚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或者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适航和安全要求的,对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6-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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