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案件
时间:2022-02-08 16:39 浏览量:

  序号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2021.7.8

  石狮凤里童装基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卫生所使用一名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医疗卫生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2021.9.30

 一般程序

已履行

  2

  2021.7.9

  石狮章金波内科诊所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2021.9.15

  一般程序

  未履行

  3

  2021.6.8

  泉州百旺乐天天超市有限公司安排八名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1.8.12

一般程序

已履行

  4

  2021.7.2

  张青龙未取得处方权开具药品处方案

  医疗卫生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1.8.26

  一般程序

  已履行

  5

  2021.6.1

石狮龙祥制革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案

职业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2021.8.16

一般程序

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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