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行政许可公示(第九批)
时间:2024-03-28 17:46 浏览量:
 
序号 立案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依据 执法法律条件 执法决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1 2024/3/25

  曾超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5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707093012
2 2024/3/25

  王庆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5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611170539
3 2024/3/26

  陈俊军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5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4122719720410615X
4 2024/3/26

  杨荣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注销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62501197210124036
5 2024/3/26

  卢振山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612132032
6 2024/3/26

  蔡育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610142050
7 2024/3/26

  林灿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800303153X
8 2024/3/26

  林建成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807221510
9 2024/3/27

  张沿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2024/3/27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41227199007121018
10 2024/3/27

  王传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512112050
11 2024/3/27

  王传吉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752号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 第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2024/3/26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512112050
12 2024/3/28

  林力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2024/3/28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500382198608144674
13 2024/3/28

  邱培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行政许可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024/3/28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5011010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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