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立案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1 | 2024/3/29 |
蔡华贞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3/29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404183010 |
2 | 2024/3/29 |
蔡奕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3/29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8206110510 |
3 | 2024/4/1 |
陈英求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
行政许可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22年交通运输部令第3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等信息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 2024/4/1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80317303X |
4 | 2024/4/2 |
王明翔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2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9302041550 |
5 | 2024/4/2 |
林积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2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7704141534 |
6 | 2024/4/3 |
阮绍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三条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十条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426196902024515 |
7 | 2024/4/3 |
王明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706093512 |
8 | 2024/4/3 |
陈建勇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403291538 |
9 | 2024/4/3 |
陈建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9002198104021533 |
10 | 2024/4/3 |
王明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8804293531 |
11 | 2024/4/3 |
颜伟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换(补)发 |
行政许可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依据文号 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交通部令第13号公布,2016年交通运输部令第63号修正) 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8号修正)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 2024/4/3 | 受理(窗口经办人)→决定(窗口负责人审批;窗口经办人办结)。 | 从业资格证号:35058119920714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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