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许可文件编号 | 申请人 | 许可事项 | 许可内容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依据 | 执法法律条件 | 执法决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结果 |
| 1 | 350581202601200101 | 杨子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杨子声安置楼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0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 2 | 350581202601200201 | 石狮市统一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石狮市统一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扩建工程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2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0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 3 | 350581202601220101 | 福建石狮产投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石狮市第七实验小学前坑校区(二期)一标段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3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2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 4 | 350581202601230101 | 石狮市嘉南教育基金会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嘉南基金科研综合楼桩基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3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 5 | 350581202601230201 | 石狮闽西南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闽西南石狮装备制造产业园二期(16#倒班宿舍)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5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3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 6 | 350581202601230301 | 石狮市成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成鑫机械自动化设备项目(石狮市2022S-25号地块)-2#厂房 |
行政 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6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2026-1-23 | 一般程序 | 准予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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