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银行业支持纺织鞋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银行业支持纺织鞋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11-17 09:52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数字办,各金融机构,泉州金控集团:  

  根据《市纺织鞋服产业发展小组会议纪要》(〔2022年〕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泉州纺织鞋服产业金融服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联合研究制定《银行业支持纺织鞋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泉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银行业支持纺织鞋服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落实发展纺织鞋服产业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泉州纺织鞋服产业金融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大对纺织鞋服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在泉银行业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对纺织鞋服产业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不对纺织鞋服产业融资设置限制性或差别性融资条件,对纺织鞋服产业的信贷规模、业务准入、不良贷款容忍度、不良贷款核销、利率标准等方面加大倾斜,切实保障纺织鞋服产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对于满足小微企业信贷条件的,积极主动提供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二、支持纺织鞋服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银行业机构大力支持纺织鞋服产业数字化转型,继续开展设备贷款,支持企业“机器换工”。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展“科技贷”业务,加大对纺织鞋服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创新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金融产品,支持纺织鞋服企业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三、提高纺织鞋服企业信贷效率、降低信贷成本。银行业机构对于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完成贷款审批,保证信贷资金供给。主要商业银行对新发放的纺织鞋服产业小微企业贷款,要在保证商业可持续的条件下尽量给予优惠利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不得增加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引导政府性担保公司切实降费让利,对纺织鞋服产业的平均年化涉担保费率不超过1.0%,根据合作银行的担保代偿率来确定第二年的担保费,担保代偿率低的,第二年担保费在第一年担保费基础上相应下调,采取优惠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泉州金控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四、推进纺织鞋服产业融资对接。组织多层次、不限规模的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全市纺织鞋服工业(产业)园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融对接洽谈、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推介等活动,促进园区内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鼓励纺织鞋服企业用好“福建金融服务云平台”“泉州小微金融服务平台”“信贷直通车”“纺织鞋服信易贷平台”等平台,引导更多企业上平台、用平台,通过发布融资需求,开展融资对接。(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工信局、数字办,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五、创新纺织鞋服企业信贷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围绕企业生产销售环节,依托纺织鞋服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利用票据、保函、应收账款、订单等进行融资,帮助上下游企业获得资金,促进产业链发展壮大。推动“首贷首办”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机构做大“首户e贷”“首贷宝”等适合首贷的金融产品,采取专项授信、引入保险公司分摊风险等措施或创新开发免担保、免保证金汇率避险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六、强化对纺织服装产业的财务顾问服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变化、以及国内外纺织服装产业信息等,提供给纺织服装企业客户,并结合纺织服装企业特点,提供专业的财务建议和资金管理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七、加强对纺织鞋服企业经营状况的动态监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合预警机制。对纺织鞋服产业大型民营关联企业贷款,要密切关注客户的多元化经营、高速扩张、其他产业经营亏损以及涉及民间借贷等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切实加强对国内外经济走势和纺织鞋服产业发展状况的前瞻性判断和预测,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应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不良贷款核销流程。(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八、加强综合监督指导。银行业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引导,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纺织服装产业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纺织鞋服产业,力争全年纺织服装产业贷款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至2025年11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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