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狮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调度会议精神及《石狮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调度机制》要求,市安办 市消安委办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履责情况进行常态化调度。现将2024年3月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发生火灾42起,同比下降33.33%,其中户外植被火灾12起、居住场所火灾11起、交通工具火灾6起、垃圾及废弃物火灾5起、室外设施设备火灾4起。主要火灾原因为电气故障13起、生活用火不慎12起、遗留火种6起。石狮市位列泉州市3月份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质效第三位。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争先创优,在“执法检查质效”上加强度
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以结果为导向,及时分析研判,量化工作指标,常态化调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一举扭转不利开局。3月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质效排名从倒数第二提升为第三。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44家次,发现隐患3692处,已整改3626处,整改率98%,立案263起,处罚37.75万元;曝光企业64家,落实6起举报奖励0.04万元。如市应急管理局共检查企业67家次,排查发现隐患92处,已整改84处,已整改91%。市农业农村局共检查企业124家次,排查并整改隐患13处(其中重大隐患1处),立案2起、处罚7.8万元,曝光企业7家。市城管局共排查并整改隐患20处,立案3起、处罚14万元,曝光企业2家。石狮海事处共检查企业30家次,立案2起、处罚9万元。锦尚镇共排查发现隐患164处,整改率100%,立案25起、联合惩戒3起。宝盖镇共排查发现隐患301处,整改率100%,立案26起。祥芝镇排查发现隐患250处,整改率100%,立案28起、处罚0.03万元,对3起一般安全事故隐患举报进行奖励300元。
(二)除患攻坚,在“消防安全整治”上下功夫
全市上下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聚焦“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高风险场所,联动多方力量,合力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3月份,全市共检查单位105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2252处,已整改2252处,曝光12家次,一般处罚1起,简易处罚223起,罚款0.03万元。如锦尚镇出台“以奖代补”措施,对限期内完成整改并经检验合格的,给予50元至200元不等的分级补助;选取卢厝新大街作为“九小场所”消防治理试点街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增设智慧充电桩、智慧烟感报警器、智慧液化气报警器等现代化技术设施,拆除防盗网、广告牌13处,清理“三合一”4家,落实举报奖励经费0.03万元。灵秀镇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首批建成并启用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实现电动车充电不进小区地下室。祥芝镇成立5个工作组,检查企业96家次,排查发现隐患277处,整改率100%,处罚0.03万元。
(三)固本强基,在“标准化运行”上求突破
全市上下全面对标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工作要求,新增标杆企业35家、评审达标企业18家、建立示范岗位233个;推动“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率和四色风险评估率从87%提升到94%、企业自主上报隐患数从1696条提升到2556条(其中重大隐患40条)。如灵秀镇新增标杆企业8家,推动辖区内220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其中184家企业自主上报隐患342条,整改率99.71%。永宁镇新增标杆企业1家、示范岗位30个,推动企业自主上报隐患161条,整改率100%。市农业农村局推动本行业内659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基础信息采集,采集率99.24%。市委宣传部新增标杆企业2家、评审达标企业4家、示范岗位10个,推动企业自主上报隐患161条,整改率100%;泉州湾港务管理站新增评审达标企业4家,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四)督促指导,在“工作落地见效”上多帮扶
全市9个督导检查组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对各镇(街道)3月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企业查找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如第三督导检查组(市商务局牵头)共检查灵秀镇辖区企业2家,共发现一般隐患38条、重大隐患2条。第五督导检查组(市城管局牵头)认真督促指导蚶江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现场检查企业2家,排查发现隐患25条。第七督导检查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查阅了祥芝镇相关资,随机抽查了4家企业,对渔港、渔船通航、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检查渔船134艘次,发现问题隐患21个。
(五)精准宣培,在“提升安全意识”上做文章
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渠道,针对重点行业和群体,精准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示警释法,有力震慑教育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企业和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如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以主题班会、讲座、演练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有效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参考“反诈骗”宣传模式,构建消防安全宣传平台,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市商务局开展全市餐饮燃气企业线下集中安全培训会,进一步增强我市餐饮行业安全用气意识。市城管局曝光一起天然气管道损坏的典型案例,强化施工单位燃气管道保护安全意识。鸿山镇村居家庭入户宣传涨幅26.35%、小场所入户宣传涨幅27.5%、重点人群入户完成率已达到100%,并通报一起村民擅自野外用火被告诫事宜;锦尚镇村居家庭入户宣传涨幅11.24%、小场所入户宣传涨幅4.19%、重点人群入户完成率已达到40.41%,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滞后
1.“四项示范工程”推进缓慢。一是标杆企业方面。凤里街道、湖滨街道、蚶江镇、祥芝镇、锦尚镇及市教育局、交通港口局等15个部门尚未开展。二是评审达标方面。9个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局、交通港口局、商务局等15个单位尚未开展。三是示范岗位方面。凤里街道、灵秀镇、宝盖镇、祥芝镇和市交通港口局、商务局等11个单位尚未开展。
2.“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不理想。一是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率仍未100%。主要分布在宝盖镇、锦尚镇及市交通港口局、商务局所监行业领域。二是红橙色风险等级企业较多。全市红色风险等级企业469家、橙色风险等级企业1230家,占比65.9%。三是隐患自查自报不主动。全市未自主上报隐患的企业1890家,占比73.3%;上报重大隐患的企业数仅37家,重大隐患数40条,其中永宁镇、锦尚镇辖区没有企业上报重大隐患。
(二)安全生产执法质效需提升。一是执法处罚方面。除市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4个部门和9个镇(街道)外,其他部门均未开展行政执法;执法处罚行为偏向消防安全方面,安全生产方面的偏少。二是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方面。除市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4个部门和8个镇(街道)外,凤里街道和其他部门均0。三是举报核实方面。凤里街道、永宁镇、鸿山镇和其他部门举报并核实数为0。四是重大隐患排查不到位。全市仅排查31条,其中市应急局排查30条,农业农村局1条,各镇(街道)和其他部门均未排查。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效不理想。3月份,全市消防领域一般处罚1起、简易处罚223起,均低于泉州市平均水平。同时除鸿山镇、锦尚镇外,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整体不理想,特别是村居家庭、小场所入户宣传进度较为滞后,个别村(社区)无开展痕迹,综合排名末位为永宁镇、湖滨街道、蚶江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强化调度意识、加大调度力度,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帮扶和检查,严查严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以试点树标杆,示范引领全面推广。锦尚镇要继续深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试点工作,筹备好试点观摩现场会。其他镇(街道)要至少培植1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试点企业、1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试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至少培植1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试点企业,以试点示范引领,推动全行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二)明方向抓落实,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一方面,要提升执法质效。有执法权的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没有执法权的要执行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移交协同机制,将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给有执法权的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杜绝出现部门“零移交、零执法”现象。另一方面,要加快标准化运行。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推动企业基础信息采集率、复核率、隐患整改率和四色风险评估率达到100%、上报隐患的企业占比要达到30%、上报重大隐患的企业占比要到10%。其次,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
(三)找差距查漏洞,帮扶指导全面推动。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9个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清单(附件5),落实整改,于5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相关挂钩督导组;市安委会和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全行业全覆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附件:1.3月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质效排名
2.3月份安全生产工作质效表
3.3月份消防安全工作质效表
4.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工作推进表
5.9个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组3月份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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