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升官先生:
您于2025年11月23日提出的信访事项已由本单位调查,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主要诉求:您反映曾于2024年10月20日通过泉州市12345热线实名举报泉州市特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焊工无证作业的违法行为,经石狮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现要求石狮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奖励办法规定发放奖励。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经调查了解,您提到的2024年10月20日通过泉州市12345热线举报事项为泉州市12345诉求件《投诉:焊工无证作业》(编号:QZ24102001381)。该诉求人在诉求过程中没有明确亮明自身全名和身份证等信息,为非实名诉求,依据《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泉应急〔2020〕86号)第十五条规定,诉求人不符合给予举报奖励的条件。
三、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泉州市12345诉求件《投诉:焊工无证作业》(编号:QZ24102001381)的诉求人不符合给予举报奖励的条件。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石狮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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