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决算说明
时间:2017-09-08 10:28 浏览量:

2016年度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石狮市财政局关于批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狮财预2017〕143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公共服务,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的指导和扶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快建设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五)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六)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机关)

财政核拨

23

20

石狮市祥芝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3

石狮市祥芝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4

3

石狮市祥芝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3

石狮市祥芝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5

4

石狮市祥芝镇文体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祥芝镇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克难求进、开拓进取,全力推动祥芝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经济运行在转型升级中实现新发展

科技应用转化成效斐然。智能制造、数控一代在印刷包装、食品饮料、电子配件等在制造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企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投入技改项目资金达到13亿元。大堡染整电镀园区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循环化改造,淘汰落后产量,实现高效低耗生产。华宝新材料工程公司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预审,创建首个院士专家工作站,深化产学研模式。昇兴集团祥芝分公司扩容增产,年产值达2.5亿元,全年税收可望大幅增长。

海洋经济产业持续壮大。坚持以渔港优势为依托,向精深加工、成品制造延伸转变,着力培育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海洋经济项目。预计全年实现渔业产量26.17万吨、产值18.2亿元,分别比增7.2%2.2%,发放渔船柴油补贴1.87亿元。明祥食品与泰国海洋价值集团合作年产万吨鱼罐头项目正式投产,华宝海洋生物化工新项目投产在即,利成、瑞兴等水产食品加工企业积极开辟东南亚市场,实现量升税增,出口形势喜人。冷链物流业发展势头良好。

发展后劲得到有效支撑。高新区祥芝片区已投产富兴包装、科达电子、富达科技等6个项目,预计今年能创造产值近10亿元,创税超5000万元。鸿鹏五金、福诚纺织机械等5个项目已建成,明年将投产。飞通导航、大宏光电、欧铂斯等项目加快建设。

项目要素保障继续强化。完成高新区电子信息园二期、港后物流园等4个项目征地871亩,为项目落地提供空间。实施重点项目清障行动,强力推进通达电子二期落地建设,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完成共富路排水排污工程、机械装备园土方爆破平整及主干一路等项目安征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场施工。规划建设液氨冷冻保鲜企业聚集区,加快梳理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液氨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渔港经济区项目有序推进。以祥芝中心渔港扩建工程为核心,扎实策划生成渔港经济区项目,力促传统渔业转型升级,壮大渔业产业经济。计划投资2.3亿元的祥芝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目前预算送财政审查,预计明年5月开工建设。投入700多万元,完成祥宝路-宝狮路-高克路-镇前路道路改造工程。古浮湾生态环境修复、船舶修造区、沿海大通道祥芝外线斗尾段等一系列渔港经济区项目有序推进中。

(二)宜居环境在改革创新中得到新优化

着力打造“美丽乡村”。湖西村作为省级农村住宅小区示范村,完成路灯改造、临时菜市场主体工程,路网正设计中。前山村宜居安置区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排水排污工程正在扫尾施工。古浮湾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已完成停车场景观提升工程和沙滩修复工程,木栈道观鸟台和大山屿无线监控安装项目正抓紧施工中。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0亩。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配合进行印染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改革。率先超额完成122辆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完成130家整改备案任务。关闭7家石板材加工厂。落实全市畜禽禁养有关规定,整治10个历史遗留畜禽养殖场点。

改革创新城镇管理。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环卫机制。全年投入环卫经费630万元,实施镇区路面保洁及海漂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全面解决历史遗留的船舶修造区海漂垃圾难题。改革城管体制,探索实行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强平时管理督促考核。拆除“两违”56宗、拆违面积4.5万平方米。大力开展常态化治理,镇村环境质量和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社会事业在共建共享中取得新进步

保障更均衡的教育事业。全镇中小学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复检验收。引进优质办学资源,古浮小学与泉州师范附小合作设立石狮校区,升格为市直公办小学。莲坂小学突出南音教学特色,成为泉州培元中学南音教学基地校。祥芝中心幼儿园第二教学楼及改建项目、紫湖小学综合楼、祥芝中心小学篮球场、大堡小学宿舍楼等相继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古浮小学、莲坂小学扩容提升改造工程。莲坂、赤湖两个乡村少年宫获批。

落实更广泛的民生保障。审批石结构房屋改造193宗,办理131宗民房两证手续。发放低保金196.4万元,发放优待金、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及子女助学等各类补助247.7万元。镇财政补助新型医疗保险76.2万元,参合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5.4%,投入爱国卫生经费151万元。镇财政投入生育关怀、“5+2”工程等计生专项资金65.7万元。发放廉租房、石结构房翻建等补助259.85万元。完成湖西村、古浮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倡导更健康的文明新风。顺利通过2015-2017年度全国文明村镇初评验收。健康广场舞、“八点开席”等文明新风得到各村积极响应。全方位开展“厉行节约,文明办普”宣传动员,狠刹普渡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之风。鼓励壮大志愿者队伍,祥芝美丽海岸志愿者协会公益项目荣获首届全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新成立的祥芝渔港义务救援服务队荣获2016年度泉州市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成功举办石狮市第八届渔民文化节。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计生年度考核名列全市第二。

深化更祥和的平安建设。全年投入综治经费249万元,增设和修复监控头130个,建成大型监控室3处,主要路段实现技防全覆盖,为全镇9054户村民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设立9个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和1个宣教基地。在全镇开展平安建设大走访活动与“平安祥芝·最美家庭”网络评选活动,全面动员部署“七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平安建设氛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一年来检查企业250家,经营性场所1021家,渔船615艘次,共排查隐患98处,发出并督促整改48份。建设大堡工业区安全生产宣传走廊,创新防抗台风期间渔民家属约谈机制,严厉处置违规作业行为,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233.27  万元,本年收入3814.10万元,本年支出3658.8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8.5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814.1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68万元,增长5.1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814.1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658.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4.70万元,增长7.8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255.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4.27 万元,公用支出241.56万元。

2. 项目支出 2403.02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658.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65.58万元,增长14.58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1255.8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62.63万元,增长40.6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88万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大事务支出减少。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 万元,增长84.21%。主要原因是用于各支部党建建设经费增加。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8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8.19万元,下降29.87%。主要原因是用于拨补镇直单位、村级各项经费有所减少。

(五)群众文化支出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群众文化。

(六)其他文化支出支出3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支出313.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卫工作、环境绿化工作等。

(八)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96.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40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用于镇区及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减少。

(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426.5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26.52万元,增长326.52%。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工作。

(十)防灾救灾支出1.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防灾救灾宣传。

(十一)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2.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务的任职补助。

(十二)其他农业支出支出501.0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71.68万元,增长287.30%。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水利和农村综合改革等项目。

(十三)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94.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补助支出有所减少。

(十四)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13.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1.00万元,下降75.93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2.67万元,下降98.37%。主要原因是会计科目的调整。

(十六)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支出5.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中心渔港项目的监测。

(十七)海岛与海域保护支出4.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00 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古浮湾、祥芝沿海的自然生态保护。

(十八)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22.1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十九)其他支出20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2.87万元,下降60.23%。主要原因是教育事业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有所下降。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减少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2.41万元,同比下降13.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7.83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澎湖交流。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8.23%,主要是:加强费用管理,精简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2.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42%,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车辆减少1辆,公车保养、用油费用相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4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10 批次、接待总人数24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8.34%,主要是:接待人数较2015年增长97人,接待费用相应增长。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56万元,比2015年下降22.32%,主要是: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管理,精简费用。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无此项内容。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项内容)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xls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xls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xls

附件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公开).xls

附件10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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