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商务局: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狮委办发〔2019〕12号)《石狮市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狮财绩〔2024〕14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贵单位石狮市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全流程服务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现已完成评价报告(见附件),请贵单位对照报告中提及的问题落实整改,于12月31日前书面材料反馈我局绩效管理股。
此函!
附件:石狮市财政局关于石狮市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全流程服务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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