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莆田、泉州、厦门相继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疫情风险就在身边,防控工作不可松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控工作重要性。各地体育部门和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本地区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完善相关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加强公共体育场所常态化防控。各地体育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公共体育场馆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各公共体育场馆要对照多点触发标准,强化监测预警和报告处置工作,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要严格控制入场人流、落实“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测温、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设置观察隔离室,做好应急准备,储备防护物资;落实室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运动人员除外)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对外开放。
三、服务人员落实疫苗“应种尽种”。各地体育部门、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检测不漏一人、频次只增不减,并按时报送核酸检测数据信息。
四、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延期举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经研究,近期由市体育局主办或承办的市级群众体育赛事与活动延期举行,延止日期另行通知。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采用线上方式。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从严把控在本地区举办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活动安全。
泉州市体育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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