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9月)
时间:2021-10-25 17:28 浏览量:

  【市级工作动态】 

  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洪奕蓉带队巡查厝上溪 

  2021年9月6日上午,石狮市政府副市长、厝上溪流域河长洪奕蓉带队前往厝上溪开展巡河工作,主要查看溪前村段、奈厝前村段和厝上村段。石狮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城市管理局总工潘志华和有关工作人员陪同巡河。 

  在巡河现场,洪奕蓉副市长一行人认真查看厝上溪河道公示牌、卫生保洁、河道乱排口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转交有关乡镇组织整改。 

    

  有鹤来仪 百鸟相随!石狮湿地公园等你来寻“宝”! 

  从白鹤到彩,不到一年时间,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的相继来访,为石狮湿地公园这块“生态宝地”提供了硬核证明,也让地处闽南沿海的石狮“蓬荜生辉”。不过,石狮湿地公园不止有白鹤、彩,更多的鸟类值得我们去探索发现。 

  秋风萧瑟,候鸟南飞。立秋过后,一年一度的鸟类迁徙悄然开始,夏候鸟继续南迁,冬候鸟自北而来,石狮湿地公园迎来了第一批“北方的来客”。在8月下旬以来的拍摄中,我们在石狮湿地公园记录到了不少老伙伴,也结识了不少新朋友。国家Ⅱ级保护动物半蹼鹬、栗喉蜂虎,还有黑尾塍鹬、金眶、火斑鸠……另有观鸟爱好者还记录到了大滨鹬、小杓鹬、阔嘴鹬、白胸翡翠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石狮湿地公园不断孕育奇迹并发生着奇迹。 

  候鸟是生态环境变化的“晴雨表”,随着石狮城市生态及湿地环境的持续改善,来石狮越冬、过境的候鸟种群和数量越来越多。根据泉州市观鸟学会观测,仅在石狮湿地公园记录到的鸟类就达100种,这一数据比两年前增加近20种。并且,在今年2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升级后,石狮湿地公园的国家Ⅱ级保护动物也增加不少。 

  “有鹤来仪,百鸟相随”。跟随白鹤、彩的脚步,越来越多的候鸟光临石狮湿地公园,待到农历九月,这里将更加多姿多彩,再现万羽竞飞的梦幻景象。 

    

  石狮市河长办联合凤里街道办事处开展塘园溪执法护河行动 

  9月9日下午,石狮市河长办联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凤里街道办事处开展塘园溪六小段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清除河岸上违规垦种蔬菜地20多平方米。 

  在执法现场,联合行动各方就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行深入交流,对进一步协同配合,加强巡河、及时解决巡河发现的问题等事宜形成一致意见。 

  据悉,联合执法行动前,凤里街道办事处已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和河道管护要求,组织对塘园溪六小段河岸边坡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改。 

    

  沟中水体返清 气味刺鼻不再 

  沟中水体返清,气味刺鼻不再。今年7月份以来,市城管局(水务处)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找准节点,联合有关单位对东排水沟嘉禄路至子芳路泰马桥段实施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在东排水沟八七路至子芳路泰马桥段沿线沟段看到,污水外溢等问题已得到解决,沟中水质、气味等得到明显改善。 

  本次东排水沟综合整治涉及多个沟段,起于南环路止于子芳路泰马桥段,全长约1500米。主要问题包括:湖滨街道辖区东排水沟(国税花苑段)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东排水沟(交通银行段)排污管道堵塞,导致大量污水外溢;东排水沟(旧荣誉酒店段、市政府广场西侧段)排污管堵塞导致污水外溢,河道内有黑色污水及淤泥,产生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人居环境。 

  查明原因,对症下药。市城管局(水务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并结合日常巡查及近期开展的污水主管内窥检测,快速查明沟水污浊、气味刺鼻的主要原因,系东沟(交通银行段)新建的污水提升泵站排放口下游污水主管被多条不明来源PE实壁管横穿、过水能力丧失。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作用在于从上游分流原排污口至荣誉桥底的污水,因污水主管PE实壁管被阻断,污水沿着另一通道直排八七路荣誉桥底,形成“无效循环”,致使荣誉桥底截污堰长时间处于溢流状态而污染下游河道。 

  污水主管管径60厘米,被数条实壁管横穿堵得严严实实。”市水务处维护股工作人员结合管道巡查机器人所拍摄影像介绍道。据悉,这条污水主管是1995年建设完成投用的,由东排水沟引向香江路(过去名为北环路),横穿而过的实壁管是何年形成、属于何单位,经多方查证未能明确。鉴于此,市水务处快速形成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该污水主管被PE实壁管横穿位置设置“沉水槽”,恢复新建泵站排放口下游污水主管(华飞酒店门口段)排水畅通,封堵直排荣誉桥底排水通道。 

  同时,加强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试运行检查、调节等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其下游检查井已无大量污水冒溢现象;完成该处排污管道(旧荣誉酒店段、市人民广场西侧段)的清理疏通及河道淤泥清理。通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东沟荣誉桥底至泰马桥段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此外,对于湖滨街道辖区东排水沟(国税花苑段)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问题,协调水投公司查缺补漏,截污纳管,迅速解决了这一问题。 

  市城管局(水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关注东排水沟相关沟段的水质状况,结合日常巡查开展“回头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保障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稳定,不断提升东排水沟水质,改善河道周边人居环境。 

    

  白鹭、野鸭、芦苇荡……西岑溪上好风光 

  白鹭、野鸭、芦苇荡……这片湿地在哪儿?在石永路坑东段南侧,一处池塘碧水荡漾、鸟语花香,令人眼前一亮。曾经这里是条排水沟,如今蜕变成景观河,发生这样的生态变化,缘于西岑溪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西岑溪为独立入海小流域,发源于宝盖山,流经闽南理工学院、坑东村、前埔村、西岑村后,汇入深沪湾,流域全长约5.8公里。近年来,为治理西岑溪水体黑臭问题,石狮市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系统推进治污、防洪和生态景观建设,实施西岑溪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对西岑溪进行综合治理,以达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总体目标。 

  据悉,该工程内容涉及河水改善、河床改良、河岸修复、河滩恢复等四大部分内容,对西岑溪(闽南理工学院至西岑村段)进行沿河截污、湿地面源污染处理、河道生态改造、沿河景观提升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对西岑溪下游段永宁镇河段进行清淤、生态改造及出海口水闸改建等。至2020年底,该工程完工,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景观效果。 

  上述湿地基于前埔村工业区附近河道右岸池塘,通过征地扩容、实施生态恢复,打造景观人工湖,面积约1.3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引入“生态泡”(湿地泡)的治水理念,尊重自然、因地制宜,通过现代景观规划设计手段,既让河道具有蓄水功能,还提升了河道景观水平。 

  另悉,西岑溪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还引入了补水垂直流湿地、缓坡式生态护岸、生态石笼网箱网垫等多项生态修复技术,告别过去河道治理常见的砌石挡墙、混凝土河底的“三面光”印象,有利于河道实现自然生态调节。未来,这里还规划将永宁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达标尾水,引入西岑溪河道进行生态补水。 

    

  今天是“河长日” 石狮全市集中巡河护河 

  泉州市首个“河长日”来了!近日,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于9月26日在全市开展河(湖)长制“河长日”活动,并且将每年的9月26日设为“河长日”。石狮市将按照有关通知要求,于今天集中开展河长巡河、主题宣传等活动。 

  2017年以来,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全市15条县级主要河道和2座水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四年来累积投入约15.54亿元用于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渐向好。“一库一景” 治理新模式、“三坚持、三到位”工作机制、“跨镇街相邻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每周一巡河” 工作机制、“一镇(街道)一河长制主题公园”建设、“尾水回用”试点经验、梧溪整治、伍堡溪上游洪厝村段整治等得到上级肯定。 

  今年以来,石狮市不断创新河(湖)长制工作机制,首创“河企”共建快速检测实验室,为河长办决策调度提供数据支持;首创河(湖)长制工作“提请提醒”制度,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办联合开展“巡找查”巡河大排查活动,清理河道“四乱”问题;向各镇(街道)民间河长志愿护河队和市水务处党员河长志愿护河队授旗,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为河长,挂牌成立企业河长办公室。同时,每月开展河道环境考评,截至8月底,已督促对441处问题进行整改;对镇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巡河App应用情况,落实河长制任务分办制度,督促对110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水务项目建设,1—8月份累计完成年度投资43303万元。 

  据悉,按照泉州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河长日”活动工作要求,石狮市河长办集中组织开展河长巡河巡湖活动,在巡河巡湖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深落细。重点巡查的内容包括河湖的水质、“四乱”情况(乱采、乱占、乱堆、乱建),以及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等。通过开展“河长日”活动,进一步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担负管河治河职责,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线上线下一齐发力 爱河护河你我同行 

  2021年9月26日是泉州市首个“河长日”。为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推动石狮全市河湖长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石狮市精心谋划,制定《2021年度石狮市河湖长制“河长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活动。 

  一、市级河长巡河活动 

  石狮市委书记、河长黄春辉带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龟湖溪河长郭浪滔和石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到塘园溪世茂实验小学河段、龟湖溪石光中学河段、龟湖溪回兴路桥头河段、东茂沟百德康城美墅南侧河段、龟湖溪石狮一中南侧河段巡河,察看河道整治情况,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解决面临的问题,召开现场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开展“河长日”巡河活动。 

   石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河长余志伟带领副市长、塘园溪河长李怀忠和石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东排水沟曾坑社区居委会东侧河段、东排水沟泰马桥头河段、东排水沟湖滨派出所西侧河段、塘园溪东方巴黎酒店东侧河段、塘园溪凤里街道办事处西侧河段、龟坝水闸巡河,认真听取相关河道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对污水治理、周边环境整治、河岸保护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镇办河长护河行动 

  在市级双河长的示范带动下,石狮市各镇办河长纷纷带领镇办有关负责人到辖区河道开展巡河护河活动,掀起巡河治水新高潮。 

  三、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除开展线下巡河活动外,石狮市“河长日”的宣传活动同样精彩纷呈。一是全覆盖。通过石狮日报头版头条、石狮市广播电视台和市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各镇办微信公众号报道河湖长制“河长日”活动,利用辖区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河湖长制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二是有亮点。石狮市湖滨街道河长制主题文化长廊正式揭牌,在长廊入口处设置环保“吉祥物”——“小山”和“小水”,长廊各段的宣传栏巧妙融合“绿水青山”等元素,在达到宣传效果的同时,进一步点缀了东沟的整体环境。三是全动员。各镇办党员河长、巾帼河长和百姓河长齐助力,通过巡河、发放宣传海报等方式向河道周边居民宣传“河长日”相关知识,进一步营造和提升全社会惜水、节水、护水、爱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案释法丨违规排污,企业受罚老板获刑!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单位石狮某洗染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五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甲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公司员工(直接责任人)卢某乙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该公司还需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三千余元。 

  1.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石狮市某洗染公司系排污单位,未按要求设置法定排污口。2020年2月底,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甲指使员工卢某乙于夜间将该公司水洗、漂染产生的污水通过雨水道排至厂外水沟,最终排入东海海域,经统计共排放污水20吨。2020年3月1日上午,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污水行为,并对该公司采集水样检测。经检测,污水中存在重金属锑。经委托专家鉴定,认定该公司非法外排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费三千余元。 

  2.审理结果 

  因本案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石狮法院组成大合议庭(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审理石狮检察院提起的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石狮某洗染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有毒物质的污水,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卢某甲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卢某乙接受被告人卢某甲指使实施上述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系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二被告人均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作出前文判决。判决后,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均服判,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及时将全部罚金及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缴交完毕。 

  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 

  第十五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有毒物质”: 

       (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三)含重金属的污染物; 

       (四)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4.法官说法 

  水洗、漂染等染整企业作为排污单位,均应设置法定排污口。企业应具有环境保护的风险意识和社会责任,清楚了解偷排污水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企业未经法定排污口,而是违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构成犯罪的,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司主管人员及直接实施的员工也将受到相应惩处。 

  推动绿色发展,护佑碧水蓝天,不仅是法官的分内之责,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通过该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珍惜和善待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镇级工作动态】 

  

  锦尚镇开展厝上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程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6月起,锦尚镇实施厝上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程,进行现场排查、溯源工作,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依源找口,以口查源,精准治污,对明沟段、暗涵段(包括桥梁、涵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溯源(重点对东源公园对面、祥益漂染周边),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 

  截至目前,锦尚镇排污口全部已整治完成,溯源已完成,修复基本完成。 

    

  石狮各镇街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会 

  祥芝镇 

  9月3日,祥芝镇召开了2021年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会议,祥芝镇党委书记、镇级河长邱建明,镇长、镇级河长邱培钦,镇综合执法队队长、镇级副河长林义力,镇各科室负责人和涉及河道村级负责人参加。 

  会议对2021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理清工作思路,把握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发挥好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作用,在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自查自纠,积极推进涉河问题整改规范化;二、要做好日常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安排人员迅速整改,确保河道整洁;三、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鸿山镇 

  9月6日,鸿山镇在镇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鸿山镇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会议。鸿山镇党委书记、镇级河长蔡鸿强,镇长、镇级河长杨思明,镇综合执法队队长、镇级副河长王志贤,镇相关办站工作人员和涉及河道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级副河长王志贤向与会人员介绍第三季度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和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计划。镇级河长杨思明对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和第四季度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的要求。 

  镇级河长杨思明强调:镇河长办要以创城工作为契机,加大河道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对河道周边“四乱”进行全面整治。镇环保站、城管办、财政办等镇村相关单位,要不折不扣保障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主动对照存在问题找差距,补齐短板消除盲区盲点,实现辖区河道水清、河畅、坡绿、岸美。 

  湖滨街道  

  9月13日,湖滨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河长傅凉凉与办事处主任、街道河长蔡清墩主持召开2021年湖滨街道第三季度河长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市河道环境卫生考评情况和巡河情况。河长蔡清墩主任要求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湖边社区河长制主题公园建设和街道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提升河长办自身能力。河长傅凉凉书记传达了《石狮市2021年第1号河湖长令》精神,要求街道各社区、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细落深落实,确保完成2021年度相关工作任务。 

  锦尚镇 

  9月13日,锦尚镇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镇河长制第三季度工作会议。锦尚镇书记、河长廖闽欣,锦尚镇镇长、河长洪星炫和相关办站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锦尚镇河湖长制工作分管领导林再裕在会议上总结了2021年第三季度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的河长制工作。 

  廖闽欣书记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行、全力推进。一是要加强河道保洁、落实整改好分办任务单,做好反馈;二是要加强巡查,严格规范河长制公示牌;三是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任务工作,确保各项指标的工作完成。 

    

  祥芝镇开展莲坂溪杂草清理工作 

  时值夏季,天气炎热,莲坂溪的杂草生长迅速,影响河道景观及行洪。9月份,祥芝镇河长办组织环卫所、保洁队对莲坂溪河道内杂草、漂浮物等进行了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河道的生态环境。 

  通过开展此次清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水面清洁,确保河道的行洪能力,进一步实现了河道水面无垃圾漂浮、河道畅通无障碍的目标。 

  下一步,祥芝镇将继续贯彻落实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强化河道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河道水面漂浮物、杂草等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提高辖区村民的环保意识,确保河道长效保洁。 

    

  宝盖镇开展河湖蓝线管理范围内乱种植现象整治行动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针对省河长办暗访发现的宝盖镇辖区内塘头水利沟蓝线范围内存在乱种植现象的问题,宝盖镇立即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湖蓝线管理范围内乱种植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镇域河湖、渠道蓝线管理范围内乱种植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环境,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进一步治理效果。 

  在开展河湖蓝线管理范围内乱种植专项行动中,宝盖镇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的乱种植现象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通过全面集中整治,全镇河湖蓝线范围内乱种植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流域面貌明显改善,河长制工作和河湖保护更加深入人心。 

    

  湖滨河长制主题文化长廊正式揭牌 

  9月26日是泉州市首个“河长日”,历时3个月的策划、建设,湖滨街道河长制主题文化长廊迎来正式揭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余志伟出席揭牌仪式。 

  这是湖滨街道建成河长制主题文化公园后,再开发的一处河长制工作宣传阵地,坐落于九二路东段东沟。记者注意到,颇具亮点的是,文化长廊入口处设计了两只环保“吉祥物”——“小山”和“小水”,以“青山绿水”为设计原型,有机结合“绿叶、花朵、云纹、水纹”等设计元素,传达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另外,分布于长廊各段的宣传栏也巧妙融合了上述元素,在达到宣传效果的同时,进一步点缀了东沟的整体环境。 

  据悉,湖滨河长制主题文化长廊主要用于宣传“河长制”的背景、由来、推行原因及相关文件等内容,并重点传达“五水共治”理念,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将大力引导市民群众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 

  “目前,长廊总投资大约是5万元,我们还将再投资150万元进行河道两侧周边环境提升。”据湖滨街道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街道将于东沟再建一座人形钢结构桥梁,连接市直机关干部宿舍楼和蚶江、祥芝干部宿舍楼,其建成后,将助力河长制主题文化长廊成为居民群众又一个休闲散步的好去处,也将改善老旧小区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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