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河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6月)
时间:2022-07-19 17:28 浏览量:

  【市级工作动态】 

  石狮市副市长、西岑溪河长、奈清水库湖长李怀忠带队开展巡河活动 

  5月30日下午,石狮市政府副市长、副河长李怀忠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前往西岑溪和奈清水库开展市级河长巡河活动。 

  李怀忠副市长沿着河道和水库实地查看了河道管理情况、河岸生态情况、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库水质、水库沿线保洁等情况,并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环境卫生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于此次巡河中发现的问题,李怀忠副市长现场召开协调会,要求石狮市河长办下达河长制任务分办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李怀忠副市长要求,一是要加快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切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保证石狮安全度过汛期;二是要加强河道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排查整改水环境问题,加大河湖管护工作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有实效;三是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河湖治理,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石狮市研究部署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2022年6月2日上午,石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河长余志伟主持召开2022年石狮市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石狮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会议上,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张尚炬汇报了近阶段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一是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巡河等工作;二是各镇(街道)要加强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及时整改反馈河湖长巡河发现的问题;三是各镇(街道)要加快河道乱排口溯源排查整治工作,生成具体整治方案,实行“一口一策”,特别是沿海五镇要将河道乱排口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担当意识。全市上下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认识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扛牢政治责任,聚焦水质提升,抓好“六大任务”,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实效;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通报的问题,市河长办要牵头细化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并加强跟踪督促。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治水管水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知河、巡河、治河、护河的全面职责。市河长办要强化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充分运用约谈、提醒、通报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石狮市政府副市长、梧垵溪河长李怀忠带队开展巡河活动 

  6月6日上午,石狮市政府副市长、梧溪河长李怀忠带队前往梧溪开展市级河长巡河活动,市城市管理局、灵秀镇、宝盖镇、市水投公司有关领导陪同巡河。 

  李怀忠副市长现场察看了梧溪的河道管护、河道水质和河道保洁等情况,并就现场存在的河道环境脏乱等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李怀忠副市长要求,一要加强梧溪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清理村庄内垃圾、杂物和乱搭盖;二要加强梧溪常态化管护力度,及时清理河道沉底垃圾,严厉整治河道“四乱”,杜绝新增河道乱排口;三要加强晋石跨境流域管理保护沟通力度,加密沟通交流频次,合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保护绿水青山 推动绿色发展——石狮市委主要领导调研环保工作 

  6月7日下午,石狮市委书记、河长黄春辉带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环保工作调研和市级河长巡河。市政府副市长李怀忠参加活动。 

  黄春辉一行先后察看了前廊空气自动监测点、梧溪、龟坝闸、后91号旁水渠、冠兴皮革公司、厝上溪,听取情况介绍,部署下一步工作。在梧溪,黄春辉察看了护岸、截污、绿化、水质等情况,指出要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契机,加强与晋江市的沟通协调,完善两地联动机制,推动跨流域污染问题的治理。在后91号旁水渠、厝上溪,黄春辉听取了工程整治方案介绍,要求要加快进度,推进项目建设,早日完成整治工作。在冠兴皮革公司,黄春辉察看了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强调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做好废水、废气处理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升企业环保水平。 

  黄春辉指出,我市高度重视环保和河长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治理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管理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仅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为石狮未来发展积累后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力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上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大力推进环保工程和河湖整治建设,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要深入推进河长制,各级河长要履行职责,深入河道一线了解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河道治理。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广大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担当,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关系,主动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要求,发展生态产业。 

    

  石狮市河长办主任张尚炬开展巡河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职责,6月7日上午,石狮市河长办主任张尚炬携专职副主任潘志华前往梧溪和后沟开展巡河工作。 

  此次巡河从石狮市龟背水闸出发,察看了梧溪雪上水闸、后沟等河道的河流水质和河道排洪情况,对巡河期间发现的河道周边环境保洁问题,张尚炬主任现场作出安排,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张尚炬主任要求,要严格落实河长制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涉及水域管理的问题;要突出系统理念,加强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做好防汛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管水、治水、护水,做好水域保护和清洁,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雨停间歇 ,石狮河道保洁员忙清理! 

  近期,石狮市持续性强降雨,辖区河道水位不断上涨,水流的不断冲刷带来较多垃圾,既有塑料、泡沫等白色垃圾,也有纸皮箱、水葫芦,还有枯枝、杂草等等。这些垃圾不但影响水体质量,而且不利于汛期河道行洪。为此,石狮市级专职河道专管员加强汛期辖区河道的巡查力度,每天沿河巡查2次,一经发现河道白色垃圾、漂浮物,及时通知各镇(街道)督促河道保洁队对白色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 

  雨停间歇期,第三方河道保洁队抓紧对河道进行保洁作业,河道保洁队员们手持打捞工具、打捞各种漂浮垃圾,并及时清运处理,基本实现河面垃圾“日产日清”。 

  通过加强汛期河道保洁作业,确保了河面干净整洁,保证了雨季汛期行洪畅通。 

    

  石狮水头排涝枢纽整体工程已初具雏形——开展“5510”项目竞赛 开启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征程 

  6月20日,记者在福建省级重点项目——石狮水头排涝枢纽工程施工现场看到一片繁忙景象:施工人员抓住晴好天气奋战在各道工序上,整体工程已初具雏形。石狮水头排涝枢纽工程计划投资5亿多元,占地面积约41.33公顷。该工程将建设七孔水闸、三台竖井贯流泵、两岸连接建筑物、滞洪湖等,设计行洪标准为20年一遇,是一个防洪、排涝、纳潮、挡潮等相结合的水利枢纽工程。该工程自2020年6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携手攻坚下,工程正加速推进。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2%;完成水泵、电机采购;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824232立方米。泵站工程方面,上部土建项目完成75%,中下部土建项目已经完成;泵站外引渠工程方面、水闸工程已全部完成,水闸和泵站机电设备正在有序安装中。该工程预计于今年12月底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完成后,将成为石狮中心城区水利的重要排洪通道,将进一步加速石狮城市排涝,提升石狮排涝能力。   

    

  石狮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杜绝河岸两侧乱种植现象 

  6月21日下午,为持续改善塘园溪流域面貌,石狮市河长办联合宝盖镇河长办、宝盖镇城管办组织人员对塘园溪宝盖段的河岸乱种植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共清理乱种植20余处,面积约80平方米。 

  “这些侵占河道蓝线范围进行种植的问题,给河道行洪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宝盖镇河长办负责人表示,针对这20余处乱种植问题,宝盖镇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业主自行清理,但业主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为了推进塘园溪流域治理,宝盖镇决定对这20余处乱种植现象进行依法强制清理。 

  “此次联合执法既体现护河治水的坚定决心,而且也起到警示、宣传的作用。”当日下午,联合执法小组组织9名工人,对这20余处乱种植现象进行了整治。看到眼前的河道更加干净整洁,附近的居民纷纷表示支持。 

  接下来,市河长办将会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手段,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凝聚治水合力 建设生态河湖——石狮市召开河湖长制联席会暨“法检公河”联席会议 

  6月23日上午,石狮市召开上半年河湖长制联席会暨“法检公河”联席会议,通报2022年以来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会商确定今年河湖长制重点联合督办事项。市河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2020年、2021年我市连续两年获评泉州市河湖长制考核优秀等次,创新开展的“提请提醒工作机制”“‘河企’共建快速检测实验室”“全域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和“县(区、市)级河长办工作流程图”等亮点做法,得到上级肯定。今年以来,石狮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认真履行职责,“代表”河长、“委员河长”共同参与,市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长效发挥作用,使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今年以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共办理涉河涉水案件7件;石狮法院集中宣判2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办理涉水刑事案件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市公安局各级河道警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河,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查95次。 

  我市今年将全力推动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团结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聚集河湖突出问题,组织河湖“清四乱”和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等,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完成9个镇街标准化提升、2条河流解决源头问题流域地图制作;健全完善“河长办+”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河流保护管理;推广应用河长制信息系统,提升指挥决策水平和河湖长制工作能级。 

  当日上午,市河长办还组织与会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先后前往雪上沟宝盖鞋城段、塘园溪第六实验小学段、龟湖溪石狮第一中学段现场踏勘核实,共同研究确定2022年重点联合督办事项。 

    

  为保护母亲河奉献青春力量——石狮市召开2022年“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圆桌会议” 

  保护母亲河,有我“河小禹”!6月24日,石狮市召开2022年“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圆桌会议”,闽南理工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等三所高校“河小禹”专项行动社会实践队带队老师、学生领队和队员代表,团市委、市河长办及宝盖、蚶江、祥芝等相关乡镇负责人,共聚一堂,谈收获、话感悟、提建议,共同助力石狮市河湖长制工作。这是石狮市首次召开“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上,石狮市河长办负责人通报近年来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三所高校“河小禹”专项行动社会实践队领队分别总结2021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出2022年行动计划;与会人员对我市河道管护整治和“河小禹”专项行动计划等工作进行交流,提出意见建议。据悉,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石狮团市委、市河长办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河长制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及大学生志愿者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载体,全面参与治水护河、水土保持、生态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勇当实践者、争做传播者,成为治河护河的贡献者。 

  值得一提的是,闽南理工学院立足校园、辐射全市,以校园及石狮周边地区的溪流、污水处理厂、大型企业排污系统为调研对象,积极开展“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与蚶江镇政府共建,将蚶江湿地公园的河道义务清理志愿活动形成常态化;以“河小禹”专项行动为主题的思政微课、文学作品获得省级奖项,1名教师、1名学生被聘为福建省“校园河长”。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将蚶江镇大厦村大厦溪列为“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定点河流,完成全流域走访调研,开展河道清理、问卷调查、水质检测、歌曲创作,提出17条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形成实践调研报告、论文及提案,调研报告论文部分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联合大厦村村委会共建“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常态化开展河流保护、河长制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等等。 

  今年石狮团市委、河长办将进一步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努力推动石狮三所高校深入开展“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行动,深化校地共建、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及大学生参与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为保护石狮河湖环境奉献青春力量。 

    【镇办工作动态】 

  

  守住防洪底线,湖滨街道开展河道清障行动 

  汛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妨碍河道行洪排查整治工作,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6月6日,湖滨街道河长办组织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对东排水沟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沿着河道清理垃圾及树枝,疏通河道,恢复了河道的清洁和畅通,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了周边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湖滨街道将从严落实河道管理及河长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河力度和频率,为建设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美丽湖滨而持续发力。 

    

  宝盖镇主要领导开展巡河检查工作 

  6月8日,宝盖镇镇长、河长柳建波带领宝盖镇副镇长、副河长蔡作为及河长办工作人员到梧桉溪雪上村村段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实地查看河道水质、“四乱”问题的整治和河道沿线保洁等情况。 

  根据中央环保督查信访件“回头看”的要求,柳建波河长在检查过程中要求,镇河长办要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及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梧桉溪河道两侧杂物及乱堆放问题的整治;河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频率和力度,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蚶江镇主要领导开展巡河检查工作 

  6月8日上午, 蚶江镇镇长、河长陈增坛带队到都宫溪莲西支流段巡查河水流域生态环境、水污染防治情况和汛期河湖安全,全面履行镇级河长制工作职责。 

  巡查中,陈增坛镇长就都宫溪莲西支流段的水质情况、河长公示牌设置和河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汛期灾害易发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调查了解,走访了所在辖区村干部,听取当前支流流域所在辖区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支流沿线污水排放等情况汇报,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加强河道巡查,提升河道保洁工作,及时清理河道障碍物,维护河道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 

    

  “河长”“警长”护河在行动 

  6月13日下午,灵秀镇副镇长、副河长林振志联合灵秀派出所副所长、河道警长高伙志,到梧桉溪港塘段开展联合巡河活动,他们重点查看梧桉溪河道水质、水环境卫生状况、河岸清扫保洁、河流日常管护、河道岸线、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管理,以及河道“四乱(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整治、畜禽养殖情况和其他群众关注的水环境问题等,相关人员陪同巡河。 

  在联合巡河过程中,双方重点关注“梧溪存在的捕鱼网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致认为要加强辖区河道两侧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和非法捕鱼网鱼等现象的巡查力度,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石狮市这几个镇开展河湖警长联合巡河湖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河湖警长制,充分发挥河湖警长的职能,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近期,石狮市集中开展河长办和河湖警长联合巡河湖活动。 

  湖滨街道 

  6月17日,湖滨街道河长办联合玉湖社区下片民警林万历开展联合巡河活动,沿东沟玉湖段巡查玉湖果蔬市场周边河道,要求河道专管员重点加强对河道垃圾乱倒等现象的巡查力度。 

  永宁镇 

  6月17日,永宁镇河长办联合河道警长开展巡河湖活动。此次巡河重点查看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有无乱堆乱倒、水体颜色有无异常、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涉水违章或违法的建(构)筑物以及公示牌设置等情况,并对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祥芝镇 

  6月17日,祥芝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副河长林义力带队与河道警长开展联合巡河湖活动。本次活动,重点查看辖区内是否存在河湖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和非法捕鱼网鱼等情况,要求镇河长办将加强与河道警长联动,进一步落实河道警长制工作要求,促进辖区内河流保护工作。 

  鸿山镇 

  6月18日,鸿山镇河长办联合鸿山镇城管办、石狮市公安局鸿山派出所开展巡河活动。镇级副河长王志贤、河道警长洪鹏雄和镇河长办、镇城管办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巡河主要检查河道“四乱”整治、河道保洁、高秆植物清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情况,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一行人还向流域附近居民宣传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锦尚镇 

  6月16日,锦尚镇河长办联合辖区派出所河道警长开展厝上溪巡河行动,沿途查看河道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对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检查,重点巡查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问题。巡河结束后,一行人在奈厝前村村委会进行会商,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认为常态化与河道警长联合执法巡河,可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切实提高辖区内河道生态健康。 

    

  蚶江镇组织清理厝上溪河道水葫芦 

  连日来,蚶江镇厝上溪受阴雨天气的影响,溪内水流量明显增多。为了确保河道畅通,保障河道水质,6月13日,蚶江镇河长办组织河道保洁员开展厝上溪青莲村段河道水葫芦专项清理行动。 

  此处行动出动河道保洁员4名,主要清理厝上溪青莲村段近1公里河道水面的水葫芦及杂草。 

  接下来, 蚶江镇河长办将继续加强对河道养护管理,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对河道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河道畅通无阻,环境卫生整洁。 

    

  凤里街道河长办联合河道警长开展巡河护河活动 

  为保障凤里辖区内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推动河长、河道警长巡河常态化工作落实,6月17日,凤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河长郑天宝及街道河长办工作人员联合凤里派出所河道警长深入塘园溪开展巡河行动。 

  巡河过程中,巡河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塘园溪河道水质及是否存在违规捕鱼网鱼等问题,并向沿河店铺发放河长制宣传单,普及河道禁捕知识,扩大禁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覆盖面,起好警示作用。同时,巡河组并就我街道在河道管护、河流水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接下来,凤里街道将进一步强化“河长+河道警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河道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捕鱼网鱼、排放等行为,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 

    

  蚶江镇河长办联合河湖警长开展联合巡河活动 

  2022年6月15日下午,蚶江镇河长办联合蚶江派出所驻村河湖警长及蚶江镇城管中队队员开展巡河湖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污水乱排河湖、垃圾乱倒和非法捕鱼网鱼等现象进行巡查。 

  下一阶段,蚶江镇将组织力量,加大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的巡查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涉河湖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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