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水河湖〔2023〕10号〕文件精神,拟对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激励,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街道):宝盖镇
拟激励村(社区):祥芝镇湖西村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石狮市河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595-88705540
联系地址:石狮市宝盖镇九二东路105号水务大楼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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