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扩能降耗提升项目)
时间:2018-06-0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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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扩能降耗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18年6月7日—6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扩能降耗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石湖港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扩能降耗提升项目,选址于石狮市石湖港工业园区,拟投资6500万元,在厂区现有车间内增加布置生产设备,增产精品化纤坯布3000万米/年(包括增产高档休闲运动面料1000万米/年、羽绒服面料1500万米/年、功能性面料500万米/年),新增职工100人(住厂),年工作300d,采取每天3班24h生产制。本次扩建后,全厂年产高档休闲运动面料4972万米/年、羽绒服面料2800/年、功能性面料1800万米/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生产废水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包括燃气锅炉烟气、浆纱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①燃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浆纱有机废气
本次扩建后,通过“以新带老”整改,全厂浆纱有机废气(4台现有工程浆纱机的有机废气+1台本项目新增浆并一体机的有机废气)将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集中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全厂浆纱有机废气的有组织排放的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排气筒下风向625m处,VOCs最大地面浓度预测值为0.0207mg/m3、对应最大占标率为1.15%,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全厂浆纱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准备车间(2#车间)下风向71m处,VOCs最大地面浓度预测值为0.136mg/m3、对应最大占标率为7.54%。可见,全厂浆纱有机废气将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集中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次扩建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与扩建前一致,仍为50m。目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项目厂区及其他企业工业用地,无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划定要求,同时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目标。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新增职工依托现有工程职工食堂就餐,本次扩建过程中,拟“以新带老”对食堂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改造,使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引至室外屋顶排放。落实整改措施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后,引至室外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本次扩建后,南侧、西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北侧厂界噪声符合4类标准(邻城市干道),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丝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新增的废丝边角料拟外卖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新增的污水处理站污泥拟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新增的生活垃圾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理。另外本项目新增的上浆剂包装桶,由厂家及时回收再利用。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对环境影响小。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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