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科铭蔚荣新材料有限公司ETPU生产项目)
时间:2023-11-07 14:57 浏览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科铭蔚荣新材料有限公司ETPU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311711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科铭蔚荣新材料有限公司ETPU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后湖三区1495号厂房(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石狮科铭蔚荣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科铭蔚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位于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后湖三区1495号厂房(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福建省圣洁妇幼用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2237方米,主要从事ETPU发泡颗粒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ETPU发泡颗粒6000,总投资100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拟泄压罐排气口处设置密闭直连式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废气经集气收集12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不合格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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