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时间:2024-03-12 18:13 浏览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312—3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旺路6(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金印刷机械园内)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位于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金印刷机械园内,该公司已于委托编制了《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通过了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由于项目拟建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存在重大变更,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需要进行重新报批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主要建设规模为年产锌合金5000吨、箱包扣12000万件、皮带头12000万件、纽扣24000万件、鞋扣24000万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水帘柜喷漆废水和有机废气水喷淋设施废水,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喷漆废水和有机废气水喷淋设施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通过现有的市政污水管道排入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不直接排放到地表水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锌合金锭生产线的熔化炉烟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五金配件生产线的压铸熔融废气、打磨抛光废气和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等。项目熔化炉烟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侧方集气/炉顶集气后,通过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压铸熔融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压铸熔融废气共设有215m高排气筒(1#厂房和5#厂房压铸车间各设1根排气筒);打磨抛光废气经机台侧方集气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22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熔化炉烟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压铸熔融废气中的颗粒物可以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打磨抛光废气中的颗粒物、喷漆车间的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从严50%执行)要求;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标准限值。项目各项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要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熔化炉废渣、除尘器收集灰尘、废坩埚、废滤袋、五金配件边角料、废次品和原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漆渣、水帘柜废水和有机废气喷淋装置废水、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除油漆空桶外的其他原料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是油漆及稀释剂在厂区内存贮时由于泄漏可能会对周围空气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是外因诱导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废气事故排放或处理系统故障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事故;天然气输送管道可能会发生天然气泄漏、从而引发火灾等事故。项目拟设置1个容积不少于8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套相应事故水收集管线、应急切换阀门等,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风险调查,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建设单位可将事故风险的影响减至最小,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65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3821福建环保网上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3051218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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