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锌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锌合金155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九龙山工业区15-5号C幢厂房1楼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锌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锌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锌合金15500吨项目位于石狮市蚶江镇九龙山工业区15-5号C幢厂房1楼,建设单位拟租赁现有厂房,购置火焰反射炉、坩埚炉、捞渣机器人、铸锭输送线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锌合金155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铸锭输送线冷却水定期添加蒸发损耗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基本关闭,在火焰反射炉、坩埚炉处安装密闭管道收集废气,在浇注工序处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浇注烟尘经集气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熔渣、尘渣、废坩埚、废包装条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及润滑油空桶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