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新恒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
时间:2025-10-16 17:01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新恒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新恒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羽毛球拍及网球拍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16-1号1#厂房3楼~5楼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新恒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水帘喷漆柜、水帘打磨补土柜、热压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主要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羽毛球拍50万支、网球拍1万支。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石狮市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洗涤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能力5t/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拟将喷漆及烘干区域、化学品仓库、织纱区域、热压成型区域均设置为密闭式。其中1#水帘喷漆柜废气经机台配套的“水帘幕+气旋喷淋”装置处理后,与1#~2#烘箱、1#喷枪清洗废气一并收集至“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水帘补土打磨柜废气经机台配套的“水帘幕+气旋喷淋”装置处理后,收集至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钻孔废气收集至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5#水帘喷漆柜废气经机台配套的“水帘幕+气旋喷淋”装置处理后,与调漆废气、3#烘箱、2#~5#喷枪清洗废气一并收集至“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6#水帘喷漆柜废气经机台配套的“水帘幕+气旋喷淋”装置处理后,与4#~6#烘箱、6#喷枪清洗废气一并收集至“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压成型、织纱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导热油炉直连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废导热油、漆渣、污泥、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废布、尘渣、碳纤维边角料、柄皮边角料、废纸、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10001闽公网安备:35058102000001号闽ICP备1200810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88710876举报邮箱:sssdzzw@163.com
版权所有:© 石狮市人民政府
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