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源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半成品20万支项目)
时间:2025-12-19 16:21 浏览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源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半成品20万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122212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源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半成品20万支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前埔工业区B区3号1#厂房3楼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源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源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半成品20万支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永宁镇前埔工业区B区3号1#厂房3楼,租赁石狮市奇铭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本次建项目添加购置喷漆水帘柜、烘箱、钻孔机、通孔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羽毛球拍半成品20万支总投资3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永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漆水帘柜洗涤废水、气旋喷淋装置洗涤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涤废水回用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应对调漆、喷漆、喷枪清洗、烘干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并在调漆、烘干工序处安装集气罩,喷漆工序处安装直连集气管道进行废气收集 。喷漆水帘柜处人工喷漆及相应的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经水帘幕预处理后经直连集气管道收集后再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一起引至1套“气旋喷淋装置+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一步处理,由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补土、打磨、通孔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钻孔粉尘采用直连集气管道收集,补土、打磨、钻孔、通孔粉尘收集后经气旋喷淋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尘渣、碳纤维边角料、不合格品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相关厂家资源回收利用;漆渣、污泥、原料空桶、废活性炭、洗涤废水回用废液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