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康端正)
时间:2022-05-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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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居民身份证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康端正 |
35052519********19 |
闽泉环罚〔2022〕116号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022年2月22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煤堆场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原煤露天堆放,露天堆场未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原煤大部分设置网布进行苫盖,其余少部分未采取有效措施。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伍拾柒元 |
1.3857 |
2022.5.18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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