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泉州市恒源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81MA31NPBC5K |
闽泉环罚〔2022〕221号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2年3月1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主要从事乳胶鞋垫生产。经查,当事人乳胶鞋垫生产项目于2019年10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至今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玖佰零伍元 |
12.4905 |
2022.7.14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