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石狮市非凡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13505816339007388 |
闽泉环罚〔2022〕29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2022年7月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喷漆工序正在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抽送至楼顶的“喷淋+UV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发现该废气处理设施前段的管道接口存在破损,有较多废气未经处理设施处理直接从管道接口破损处排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 |
2.4500 |
2022.8.1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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