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 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石狮市星火铝材制品有限公司 |
9135058117549739170 |
闽泉环罚〔2022〕39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
2022年7月1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物代码为900-006-09)和染色废水预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废物代码为336-067-17),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制定2022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零伍佰元 |
14.0500 |
2022.9.22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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