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石狮市鸿兴纺织品后整理加工厂)
时间:2023-03-1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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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石狮市鸿兴纺织品后整理加工厂(经营者:许子懂) |
92350581MA33LKM988 |
闽泉环罚〔2023〕5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2022年12月6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含油废水有部分泄露进油水分离器围堰内,通过油水分离器围堰内的白色PVC雨水排放口流入华丰厂区雨水管道,最终流入该厂北侧围墙外池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 |
12.2500 |
2023.3.7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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