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石狮市三季鞋厂)
时间:2023-07-14 15:36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

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石狮市三季鞋厂(经营者:赖涛)

92350581MA8UWX7323

闽泉环罚〔2023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2023426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上胶、烘干工序正在生产,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肆拾叁元

2.5143

2023.7.1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