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福建省东昇鼎盛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国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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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 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福建省东昇鼎盛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81MA31RAWX1J |
闽泉环罚〔2023〕2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
2023年4月24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污水处理设施未在运行,专属的一企一管污水排放管道未在排水,其生产废水正不断排入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内,通过一根PVC旁通管道排入集水池旁的雨水检查井内,再通过厂区雨水总排放口流入工业区雨水管网,最终流入莲坂溪。经采样监测,厂内雨水检查井和厂区雨水总排放口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浓度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陆佰壹拾柒元 |
5.4617 |
2023.8.2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泉州市国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81MAC1FT5K63 |
闽泉环罚〔2023〕2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
2023年6月28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其环保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批准已擅自开工建设,炉渣筛选设备已安装,项目未全部建成,尚未投入生产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贰佰捌拾陆元 |
10.4286 |
2023.8.2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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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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