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瑞晶、福明)
时间:2023-09-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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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 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石狮市瑞晶鞋服印花有限公司 |
913500007890369903 |
闽泉环罚〔2023〕3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2023年8月7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厂房一楼建设的织纱车间内安装有两台织纱设备,其中一台正在生产,该车间未进行密闭,且未配套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 |
2.4500 |
2023.9.1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石狮市福明针纺染整有限公司 |
91350581741650609J |
闽泉环罚〔2023〕3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
2023年7月1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纱线染色工序正在生产,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污水预处理设施配套的除臭设施的循环水泵未启用,除臭设施内部未进行喷淋,经查该水泵已损坏无法使用。废气除臭设施不正常运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第三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 |
10.5000 |
2023.9.19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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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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