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瑞晶、福明)
时间:2023-09-26 16:00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

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石狮市瑞晶鞋服印花有限公司

913500007890369903

闽泉环罚〔2023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202387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厂房一楼建设的织纱车间内安装有两台织纱设备,其中一台正在生产,该车间未进行密闭,且未配套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

2.4500

2023.9.1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石狮市福明针纺染整有限公司

91350581741650609J

闽泉环罚〔2023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202371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纱线染色工序正在生产,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检查发现污水预处理设施配套的除臭设施的循环水泵未启用,除臭设施内部未进行喷淋,经查该水泵已损坏无法使用。废气除臭设施不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十九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

10.5000

2023.9.19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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