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文行灯饰有限公司、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有限公司、石狮市亨祥服饰配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4-02-04 17:01 浏览量:
 
案件名称 基本情况 损害调查结果 鉴定评估结论 履行情况
石狮文行灯饰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1月28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开展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CY(2023)年第112808号)显示,该公司A车间一楼喷漆房(喷油房)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甲苯、二甲苯浓度和苯系物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当事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损害。 本案环境损害数额1543元。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1月17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正在排水,水呈深色且温度较高。厂区内雨水沟内水量较大,雨水排放口阀门为关闭状态,雨水沟内的水从阀门上方溢出后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到厂区外雨水沟中。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外雨水排放口水样中化学需氧量、色度、悬浮物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当事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损害。 本案环境损害数额1181元。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石狮市亨祥服饰配件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排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年12月15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塑料拉链生产车间的注塑机均未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锌合金拉链头生产车间的压铸机上方有安装废气罩但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压铸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直接外排。该公司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 当事人未验先投排污对环境造成损害。 本案环境损害数额4369元。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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