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信息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 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石狮市亿祥染整有限公司 |
91350581259821828W |
蔡友凯 |
闽泉环罚〔2024〕301号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
2024年4月16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初开工建设扩建项目,2019年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扩建项目应当依法报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蔡友凯作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零玖拾伍元 |
23.8095万元 |
2024年7月2日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蔡友凯 |
35900219********3X |
—— |
款人民币伍万伍仟柒佰壹拾肆元 |
5.5714万元 |
|||||||
石狮市佳胜鞋业有限公司 |
91350581154322627E |
张幸福 |
闽泉环罚〔2024〕3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2024年5月2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开炼、硫化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肆拾叁元 |
2.5143万元 |
2024年7月2日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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