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石狮市亿祥染整有限公司、蔡友凯、石狮市佳胜鞋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08 09:21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信息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

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石狮市亿祥染整有限公司

91350581259821828W

蔡友凯

闽泉环罚〔20243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2024416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初开工建设扩建项目,20194月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扩建项目应当依法报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蔡友凯作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零玖拾伍元

23.8095万元

20247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蔡友凯

35900219********3X

——

款人民币伍万伍仟柒佰壹拾肆元

5.5714万元

石狮市佳胜鞋业有限公司

91350581154322627E

张幸福

闽泉环罚〔2024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2024521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开炼、硫化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肆拾叁元

2.5143万元

20247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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