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赔偿】石狮益鸿冷冻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时间:2025-10-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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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基本情况 | 损害调查结果 | 鉴定评估结论 | 履行情况 |
石狮益鸿冷冻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 2025年9月17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厂内加工车间正在生产,专用排污管道未在排水,废水通过地下的管道流入厂区外雨水检查井,最终流入草寮溪。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围墙下流入厂区外雨水检查井的废水进行取样,2025年9月19日泉州市石狮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狮环站监[2025]水JDQ004号)显示,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浓度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 当事人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 本案环境损害数额1176元。 |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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