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2023年2月(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第三批)
【行政处罚】2023年2月(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第三批)
时间:2023-02-20 17: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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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第三批)                               

  序号

  立案

  时间

  案由

  执法类别

  执法法律

  依据

  执法法律

  条件

  执法决

  定日期

  办理程序

  办理

  结果

  1

  2022.10.4

  龚显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医疗卫生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诊所未经备案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2023.2.11

  一般程序

  未履行

  2

  2022.11.22

  石狮市李凤云内科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案

  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023.2.13

  一般程序

  已履行

  3

  2022-11-22

  石狮市奕菲理发店安排1个未取得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案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3.2.17

  一般程序

  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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