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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立案 时间  | 
            
             案由  | 
            
             执法类别  | 
            
             执法法律 依据  | 
            
             执法法律 条件  | 
            
             执法决 定日期  | 
            
             办理程序  | 
            
             办理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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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5.22  | 
            
             石狮市友利大酒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 
            
             2025.7.21  | 
            
             一般程序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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