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现将申请变更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给予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
类 别 |
名 称 |
地 址 |
法人 |
负责人 |
经营性质 |
诊疗科目 |
床位(牙椅) |
变更事项 |
1 |
二级妇幼保健院 |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 |
石狮市八七路569号(含石狮市濠江路1398号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倪孝渊 |
倪孝渊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负压吸宫术、中期妊娠引产、药物引流、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健康教育科、健康体检****** |
199张(牙椅6张) |
变更法人、负责人 |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来电来函的方式向石狮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月9日下午5:00
联系单位: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95—88717372
传真:0595—88707382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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