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
为了提高石狮市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我市拟对石狮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2.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3.规划内容:石狮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4.最高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1.资料收集。收集整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文件,走访有关单位、相关科室收集相关工作设想和工作计划。
2.实地调研。组织“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专班进行调研,深入市直各部门、下属单位等进行实地调研走访,总结典型经验,深入挖掘问题。
3.编制文稿。总结“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成效;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炼归纳“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系统提出发展的重点任务及创新举措,形成“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初稿。
4.专家咨询。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就“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
5.规划对接。对照《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泉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石狮市“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规划文本的进一步对接修订。
6.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对规划文本进行咨询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根据论证报告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本。
三、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承担社会科学课题尤其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课题研究的能力,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有能力完成规划项目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团队;
3.项目团队:有完备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项目时序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2022年7月。2022年5月30日前,开展规划编制调研,收集、梳理相关工作资料,深化重大专题研究,形成规划编制思路,提出规划报告大纲;2022年6月15日前,编制形成重点专项规划初稿,征求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反复修改。2022年 6月,与省、市相关专项编制规划草案、《纲要》衔接,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提交相关专家委员会论证。2022年7月底前形成规划正式文本,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项目价款
本次询价采购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价款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调研、编制规划文本、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规划文本编印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价款固定总价(含税),成交后询价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询价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合同文本。本合同签订15日后支付60%合同款;规划文本正式发布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六、询价程序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在2022年6月6日17时30分 前递交或邮寄至石狮市卫健局综合股(石狮市公务大楼5楼511)。联系人:郭盈盈,联系电话:0595-88717372,电子邮箱:ssswjj513@163.com。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公示后确定。
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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