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政策措施】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1-31 15:00 浏览量: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我局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3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 落实实施纲要,按节点推进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按时间节点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和年度计划,明确股室职能分工,强化法规股室职责,逐步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政府部门职能转变。 我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要求,陆续开展了行政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审批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一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布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对现有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工作内容相似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整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不必要的前置性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和简化,承接上级下放权力,简化本级下放权力。二是优化审批事项。推行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审批材料“容缺后补”,对除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亲自签名外的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允许先予受理,待现场核查合格,发证前再补齐材料,此举有效地方便当事人办事。

  (三)完善制度、程序设计,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决策管理。我局一向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泉州市、石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严把论证、制定、审查、发布、清理各个关口,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福建仁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调派专业的律师或律师助理每周到局政策法规股驻局办公,协助审查、修改、草拟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为具体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所涉及的非诉程序、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进行指导,减少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瑕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高法律素养,确保执法公正公开。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我局每年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提高领导班子和一线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如今年举行了《医师法》培训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培训会、典型行政处罚案例研讨会等,对疑难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增强了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每年定期邀请顾问律师、法院专家开展培训等。二是持证执法。我局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政法法制办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共51人。通过学习培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三是落实制度保障。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我局制定了《石狮市卫生健康局适用<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按照裁量权文件规定,重大案件均实行集体研究制度;按照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每月进行公示。

  (五)积极应对司法事务,履行法定职责。近年来,我局偶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为减少社会矛盾,积极促进案结事了,减少执法对象负面情绪,我局对每起复议和诉讼案件均开展诉前、诉中、诉后沟通疏导,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和执行裁决裁判文书, 维护司法权威。同时,定期整理分析案件诉由,从机制上防范诉讼风险,减少机关诉讼负担,减轻当事人诉累。2022年,我局仅有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六)防微杜渐,关口前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行动。

  我局定期对酒店、美容美发、供水单位、医疗单位等卫生监管对象进行集中式的法律教育,由一线的卫生监督员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卫生监督员利用入户服务机会,向商户们分发卫生法规读物。通过以上宣传方式,实现管理对象学法懂法不违法。

  二、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调整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完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等措施,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继续推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四办”等改革措施。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两库一单”,强化“双随机”抽查,推进检查结果共享共用和公开公示。,逐步建立符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的信用监管新机制。

  3.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征求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备案等工作。

  4.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制度,落实医疗卫生领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5.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选好用好法律顾问,探索建立卫健系统公职律师队伍,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涉法问题、决策研究、重大项目谈判、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指导、咨询、监督、风险防范作用,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6.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年审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管理,细化院务公开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等。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