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7 15:49 浏览量:

  2021年,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中心工作,积极做好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制度,加强督政、督学工作,组织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双减”、“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继续推进中小学第五轮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积极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均衡、优质、持续发展,同我局各股室协调配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实督政,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协助市效能办做好对镇(街道)及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评估指标“教育发展工作”考评工作。修订石狮市对镇(街道)绩效评估指标“教育发展工作”考评标准,从七个方面来确定镇(街道)发展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为绩效评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修订对市直有关单位绩效评估指标,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编办进行教育工作绩效评估。通过绩效评估,有效地促进教育事业协调、有序、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强化督学,完善督导平台建设,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突出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1.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继续围绕经常性督导八项主要事项实施每月日常督导,并于每月开展落实“1+1”的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督导工作(前“1”为督导室布置的每月督导主题;后“1”为随机督导主题)。

  2.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平台建设,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多次与天闻公司接洽,完善督导平台的工作栏目,进一步推进督导工作信息化进程。建好用好教育督导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利好网络服务和管理功能,加强责任督学履行职责的考核,优化督导整改的跟踪督导和评价,组织督学开展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全市挂牌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3.组织6名优秀责任督学(原校长、园长)开展60多场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教育工作实践经验”专题巡讲活动,效果反映较好。

  4.贯彻落实“双减”精神,中小学责任督学每月进校园开展“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6月、10月分别开展“五项管理”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提交给挂牌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检查。

  5.落实挂牌督导各项工作,提炼和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阶段性经验成果,开展2020-2021学年教育督导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评选出31篇优秀案例,其中2篇被泉州市教育督导室推荐参评福建省优秀案例。同时组织评选并印发《石狮市第八届优秀案例汇编》。

  6.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津补贴,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已退休责任督学每校每月260元,兼职责任督学每校每月200元交通、通讯、误餐等费用。

  7.加强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落实挂牌督导各项工作。根据考核细则,对2020—2021学年学校责任督学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同时评选责任区优秀督导工作者3人、优秀督学19人、优秀督学助理54人。

  三、夯实基础,开展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校评估工作。在前两年评估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基础上增加单列“五项管理”的内容,根据评估要求,进一步修订相关方案,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认定;2021年5月、11月分别组织评估组对银江实验学校、塘边小学等13所中小学进行素质教育学校的评估。经公示及征求意见,确认13所学校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

  四、开展专项督导。2021年,督导室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 2021年4月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泉幼附幼石狮校区、灵秀中心幼儿园、新苗五园、祥芝中心幼儿园等33所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评出“优秀”幼儿园10所,“良好”幼儿园共17所,“合格”幼儿园6所。同时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等级和园长评优评先的依据,对幼儿园管理不作为、办园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

  五、协助做好提高教师工资收入专项督导及教育经费投入。

  配合相关股室,协调人社局、财政局做好迎接泉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专项督导,上报相关数据并准备迎检材料,完成自查报告。通过开展“两项督导”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支出、管理的专项督导,2021年年底追补继续教育经费705万元,同时正在敦促财政部落实文明学校奖金的兑现问题。

  六、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为做好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双减”精神,积极开展敦促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在挂牌责任督学每月开展“五项管理”检查的基础上,督导室组织5个专项督导检查组进行交叉督导检查。入校检查后共发出整改问题清单8份、约谈10所学校,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大大地推进了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落实。从2021年9月起,把“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素质教育工作督导的范畴,并要求各校按《“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要点》建立专项电子档案备查,报送“五项管理”实地督查自评报告,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七、继续做好控辍保学督导检查工作。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教育局设立控辍保学工作专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狮政教督〔2020〕6号),明确石狮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完成既定目标,同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挂牌责任督学常规检查的内容,开展日常督导。

  八、根据泉州市“十四五”“两项督导”文件要求,开展本市2021年“两项督导”的自查自评工作,按时按要求向泉州市教育督导室报送相关的材料。

  九、根据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对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对泉州市人民政府以及本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网络问卷调查。每次的网络调查,社会公众、教师、学生的参与率较高、完成任务好,各种群体代表满意度较高。

  十、做好第九届责任督学换届工作,调整、充实督导队伍。聘任邱鸿谊等12名同志为责任区负责人,洪文件等18名同志为石狮市兼职督学,施能沿等77名同志为责任区挂牌兼职督学,黄华生等243名同志为学校督学助理,聘期为3年。

  十一、做好2021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1年11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教督〔2021〕9号)要求,严密组织,全力确保监测任务圆满完成。我市24个样本校900名学生参加了语文、数学和科学的统一测试,同时组织24名校长、中小学200多名教师通过网络完成问卷调查。整个监测工作组织周密、安排精心、操作规范。

  十二、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差异系数的统计工作。2021年10月,督导室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指导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标准基本达标情况监控,将小学差异系数控制在0.394,初中差异系数控制在0.260。

  十三、疫情防控期间,督导室全体成员分别担任下校督导组和一校一联动机制工作小组成员,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督导室不定期发布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材料供督学自学,及时了解防控工作动态,责任督学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重点工作作为督导要点,采用电话咨询、网络查询、个别家访等线上督导形式开展工作。责任督学还参与到学校的线上教学教研活动,共同探讨做好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衔接和互补,分享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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