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人社局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0:00 浏览量:
各学校: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社〔2019138号)和《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统一部署,即日起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人社局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课):30学时,参考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 5月第1版)。 

  2.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公共课):30学时,参考教材《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8 5月第1版)。 

  3.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专业课):30学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指定课程)。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学校全体编内、编外合同教师。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填写《石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由学校汇总后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石狮分部报名,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02室。 

  2.线上报名:填写《石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由学校汇总后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于2020615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387366518@qq.comlyx2283@126.com,邮件命名为:(学校)+继续教育+人数,如:(一中)继续教育86人,收到回复邮件即报名成功(请同时发送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勿重复发送邮件),账号开通后将会收到邮件通知。 

  请各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以便联系。各相关事宜不明之处可咨询海峡培训网,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8159907730595-68899779 

  四、学习方式 

  通过海峡培训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平台的用户名为学员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000000。具体操作如下: 

  1.学员登陆海峡培训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pt.hxpxw.net),输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学习课程包”,选择报名课程,点击“进入学习”即可进行学习。 

  2.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学习后,需参加在线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按90学时计入当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其他事项 

  1.因本次培训与教师的职称评聘密切相关,请各学校认真做好传达和组织报名工作。 

  2.参训教师按规定学完相关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公共课由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共同发给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专业课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与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共同发给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市、县(区)人社(教育)局验证盖章,作为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审的依据。 

  3.培训费:公共课60学时+专业课30学时,合计200元,费用由参训教师本人自行承担。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规定,按照继续教育培训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取培训费用并开具福建省非税收入票据(汇款账户: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账号:4078 5836 0483,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4.参训教师须在20201231日前完成学习培训与考试任务。 

  联系人:刘以协,联系电话:88767782 

  石狮市教育局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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