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家长一封信
时间:2022-06-01 10:01 浏览量:

尊敬的家长:

  您好,新的一学年又开始了,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出台了高中助学金和高中免学费的政策,现将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一、申请助学金条件

  (一)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符合下述一档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一档: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孤儿;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家庭子女;6、优抚对象子女;7、由《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二档:1、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2、残疾人家庭子女;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对象: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另:非石狮市户籍的学生如果符合上述一档条件的,需主动向所就读学校提供当地相关证件或佐证材料,便于学校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所有学生均登录“福建助学”APP小程序,如需资助要在小程序上进行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学校将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说明:请事先准备好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一档的学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如: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等证件)

  三、资助额度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助学金资助标准:一档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学年1700元。(按学期发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资助银行卡)

  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中一档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四、其他政策

  如果你的孩子是高三年级学生正为即将考上大学,为大学学费而发愁,当你的孩子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在每年的7-10月份还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减少你的后顾之忧,圆孩子的大学梦想!

  五、温馨提示

  在此郑重的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或市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石狮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83068869  

     

  

                             (剪下送回学校存档) 

  

  家长致学校的

  回复函

   

              (学校):

         告家长书已经阅读,并熟知政策。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