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互联网+)
时间:2023-05-31 15:26 浏览量:

  办理条件: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央属在闽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

  补贴标准: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系统账号,提交培训计划、培训过程管理、培训补贴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受理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兑付。

  文件依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

  业务股室: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培训股

  申报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95-8873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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